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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重申失业保险不是终身制 故意拒绝就业将停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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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23日01:30 东方网-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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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次无正当理由拒绝职介,停发失业保险
晨报讯失业在家是否可以高枕无忧地“吃”失业保险金呢?昨天,劳动部门重申,3次无理拒绝就业服务机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将停止发放这次申领期限中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并作自动放弃处理。
近一个时期以来,本市出现近数十起失业者借口搪塞、敷衍就业服务机构、拒绝机构为他们提供各种就业机会的情况。张先生就是其中的一位,当就业服务机构为他提供就业机会时,他总是以几百元收入太低而拒绝上班,并提出必须达到1000 元以上才工作,因此,他几个月来闲在家中“吃”保险金,结果遭就业服务机构停止领取失业金的“红牌”警告。
根据《上海市失业保险实施细则》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实行申领制度,每一次申领,批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3个月。失业人员在申领失业保险金时应当签订“承诺书”,承诺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如果失业者违反承诺,就业服务机构将对其作上述处理。
劳动部门同时介绍说,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进入全日制中等以上学校学习、从事有劳动报酬的工作、应征服兵役、被劳动教养或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将暂停发放失业保险金,出现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移居境外等情况,将停止其领取失业保险金。
(记者谢惠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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