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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低保工作出台新规 不参加公益活动取消低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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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8月06日14:59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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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劳动能力未就业的低保对象,如果两次无故不参加公益活动(劳动)的,将被取消最低生活保障资格。而按规定予以取消低保的,也不能随便由社区口头告知。在刚刚颁布的《沈阳市低保工作有关规定补充规定》中,低保的申领与发放更加细化和规范了。
该补充规定是在沈阳市去年10月出台的有关低保工作细则基础上作出的,因为发现有的社区在发放低保金的多个环节上不够规范,仅就一张申请表格而言,全市各社区也是五花八门。有的低保户被取消低保待遇,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这一补充规定将扫除这些盲点。补充规定中要求:街道和社区也要组织有劳动能力未就业的低保对象参加每周不低于两次的公益活动(劳动);对按规定取消低保待遇的,由社区填写《取消享受低保待遇呈报表》上报街道办事处、区县(市)民政部门审批,由区县(市)民政部门下达《取消享受低保待遇通知书》,由社区负责通知本人,并收回《保障金领取证》。
补充规定对低保户动迁、长期异地居住以及低保迁移批转等也都做了详细规定。
(文/潘述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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