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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从10月28日起开始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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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29日10:13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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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沈阳10月29日电 从10月28日起,我省事业单位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度,辽宁省人事厅也本着便民、利民、方便用人单位和搞活人才的原则,同时推出26项人事管理便民措施。
辽宁省人事厅厅长赵国红介绍说,此次全省事业单位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度,使得干部聘用不再有身份限制,只要能力强,即使是工人也可以被聘用享受干部待遇;而在引进急需人才上打破学历和资历的限制则将使大批的“民间人才”脱颖而出,为各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提供了政策保障;而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方面条件的放宽也将保证人才在一生中的最佳年龄段充分发挥作用。可以说这26项便民措施的推出打破了我省人才流动方面的束缚。
放活人事管理方面
取消对省直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人员计划、人员调配、工资分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等审批权。由单位根据需要自主决定。
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在引进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时,不再受职称、学历和人员地区流向等因素的限制。
辽宁省境内的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以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获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各单位引进的急需高层次人才,可直接确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在辽宁省境内工作的外省(市)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获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同时申报两个以上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在政府机关涉外部门从事翻译,在公、检、法机关从事法医、刑侦工作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参加相关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专业技术人员在参加职称评审时,取得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在晋升同级别职称时长期有效。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实行自主设岗、自主聘任、自主管理;差额拨款事业单位,适当放宽岗位设置总量;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实行结构比例总量控制,总量内由用人单位自主使用。
事业单位推行人员聘用制度,取消身份管理,实行岗位管理,被聘用人员可根据所在岗位享受相应的待遇。(来源:新华网辽宁频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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