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拓峰)记者昨日获悉,今后在我省境内公路上行驶的超限运输车辆将要交纳公路赔(补)偿费。该项费用将用于受损公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的修复和维护。 据了解,超限运输车辆是指车货总高度、长度、宽度及车货总质量、轴载质量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车辆。超限运输管理坚持“以卸货为主”的原则。经检测的超限运输车辆,可卸载的,按行驶过的公路里程收取超限部分的公路赔(补)偿费,卸载后放行。卸载货物最长保存期限为7天,7天后由保管部门按无主货处理。不可卸载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补办超限运输审批手续,按规定收取公路赔(补)偿费。公路赔(补)偿费按行驶公路里程和超限部分货物质量为依据收费,对于车货几何尺寸、轴载质量、车货总质量均超限的或任意两项超限的,按上限收取赔(补)偿费。具体收费标准见附表。对于擅自超限行驶公路的,超限运输通行证与车、货实际情况不符的,涂改超限运输通行证的,除按以上标准收取公路赔(补)偿费外,还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公路赔(补)偿费由各级公路管理机构依法统一收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取。收取时使用陕西省财政厅印(监)制的“陕西省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赔(补)偿费统一票据”,同时加盖“陕西省路政专用章”。并按国家规定到省物价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实行年审和亮证收费。该项费用全额上缴省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