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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便民新措施:户籍交通出入境管理等更亲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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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8月08日03:53 中国青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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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出台30项便民措施 非婚超生儿可随父落户
解读公安部便民新措施 驾驶证申领放宽四个限制
解读公安部便民新措施 户籍、出入境和消防管理 本报北京8月7日电(记者严桦)公安部今天宣布,在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户籍管理、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消防管理等四个方面,集中推出30项便民利民措施。
公安部副部长白景富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介绍了这30项便民利民措施。
在户籍管理方面,此次出台的便民利民措施包括:到西部地区工作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到工作地区,也可以迁回原籍;在大中城市落户的高中级专门人才到小城镇或者农村工作的,可以不迁户口;取消出国、出境1年以上的人员注销户口的规定(在国外、境外定居的除外);被判处徒刑、被决定劳动教养的人员不再注销户口等。这些规定自即日起生效执行。
在交通管理方面,新出台的措施包括:增加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左下肢残疾的人员也能考领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照。驾照丢失不用再登报声明,也不用再熬上漫长的30天,申请补领最多不超过48小时。进口车辆办理新车登记时免上检测线。选取车辆号牌号码实行电脑公开自动选号,并允许选择两次等。据了解,这些措施自今年9月1日起陆续实行。
出入境管理方面出台的措施有:居民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免交工作单位或者公安派出所意见。北京、上海等地居民可凭身份证明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访问签注。对外国留学生签发与其在华学习相同期限的居留证,不再逐年办理延期手续等。
涉及消防管理的措施只有1项,即推广在互联网上申报和受理消防行政审批业务。(30项便民利民措施详见3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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