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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仲裁委:努力提高仲裁约定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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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29日10:14 法制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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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仲裁委:努力提高仲裁约定率张宝森
陕西省宝鸡仲裁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全面推行仲裁法律制度,扎实做好提高仲裁约定率基础工作,促进了仲裁事业稳步发展。
该委首先是通过广泛宣传,不断提高市场主体的仲裁意识。该委通过媒体宣传仲裁法律制度,解答群众问题;并精选近年来的典型案例,编写了《仲裁案例选编》,以案说法,使市场主体对仲裁法律制度有了更直接的了解。
二是加强仲裁机构网络建设,拓展仲裁工作服务领域。该委先后在市属的扶风、岐山、凤翔、陇县、陈仓区设立了五个办事处;在市工商局、房管局、规划局、银行、装饰办、公证处等设立了七个接待站。为了使仲裁工作进入消费纠纷领域,2003年3月在市消费者协会设立了“消费争议仲裁工作站”。这些机构的设立,对提高合同规范率和仲裁约定率,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设立仲裁联络员,建立和密切与市场主体的联系。该委在成立初期,主动与部、省、市属企业联系,与100多家重点企业设立了仲裁联络员。仲裁联络员的设立,加强了仲裁委员会与市场主体的联系,提高了企业的合同规范率和仲裁约定率。
四是要求每个仲裁员和仲裁工作人员都要立足岗位,做好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的基础工作。如市工商局、房管局的仲裁员能够利用对企业进行检查、培训等活动,提高仲裁约定率,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据调查统计,近三年工商和房管这两个部门的示范合同文本规范率达到100%,仲裁约定率达到80%以上。七年来,通过促成仲裁协议共促成仲裁案件120多件,涉及争议金额九千多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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