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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商品房面积争议如何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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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29日01:40 重庆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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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合同约定的不能双倍赔偿
张先生:我2000年10月与港龙实业公司签订购房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少于合同约定面积,但双方合同约定:房屋面积以房屋竣工后房地产管理部门确认的实际面积为准,房款多退少补。我能申请开发商双倍赔偿吗?
向勇: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超出合同面积如何补钱
刘先生:今年1月购买的现房比合同面积增加了10%,开发商要我补增10%面积的款项。我该咋办?
游飞翥:如果你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10%,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但,所有权归你,即你只需支付绝对值为3%的那部分,多出的7%由开发商承担。如果面积误差比小于3%,则按约定价格,由买受人补足。售楼书可视作合同内容
李女士:包括售楼书在内的商品房广告哪些情况下视作合同内容?
游飞翥: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同时满足下列情况者视为合同内容:商品房在开发规划范围内;开发商就商品房的房屋及相关设施作了具体说明和确定允诺;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
该说明和允诺即使并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这就要求房地产广告的内容必须真实,如果消费者与开发商发生纠纷,可以广告的内容进行起诉。网络编辑:甘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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