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典”流行,全国上下正在打一场前所未有的硬仗。在这场硬仗中,有不少医务人员,他们舍生忘死,冒着生命危险,为抢救他人而以身殉职,如广州市的叶欣、邓练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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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战斗在“非典”第一线的叶欣们,他们用自己的生命,谱写了一曲英雄赞歌,我们能否用什么崇高的仪式,向他们表示敬意呢?《国旗法》中规定,发生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并且规定,只要死亡的人数在5人以上,就应该降半旗志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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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玉有价,生命无价。对死难者金钱的补偿,代替不了国家和政府以及人民对他们的哀思。政府管理者以国家的名义,对在“非典”第一线战斗中献身的叶欣们,应根据不同情况,举行不同的哀悼仪式,这不仅是对叶欣们的悼念和敬意,也是对他们的家属和亲人的精神慰藉;不仅体现出国家和政府对普通百姓生命的珍惜、敬重和关爱,也能增强其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责任感;更能激起人们之间的合作和情感交流,昭示生命的顽强和永恒,这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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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为在抗击“非典”中献身的英雄们降半旗志哀吧!□朱忠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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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写文章提出要为“非典”死者降半旗,我很赞成这个建议。我们要从多个角度来认识为“非典”死者降半旗的意义(4月25日《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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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14条规定:“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这次肆虐我国的“非典”,据说是千年不遇的疫病,也已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因此,为在这场“灾难”中死亡的人下半旗志哀,显然符合《国旗法》这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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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由国务院决定为“非典”死亡者下半旗志哀,可以显示政府对公民生命的尊重,使死者的亲人心灵上得到慰藉,同时会使广大人民体会到国家和老百姓有同样的喜怒哀乐,从而增强民族的凝聚力。正如毛泽东所说,“用这样的方法寄托我们的哀思,使整个人民团结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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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为“非典”死亡者下半旗,也是全面执行《国旗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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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现在我们正处在与“非典”斗争的关键时候,斗争还没有全面结束,下半旗为时尚早。当全国的斗争取得完全的胜利时,也要由国务院决定下半旗的日期和场所。□殷国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