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法院使用《中国审判法律应用支持系统》 |
|
|
|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29日16:25 新华网 |
|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大 中 小】【打印】 【关闭】 |
|
|
新华网北京10月29日电(记者田雨)最高人民法院29日要求全国各级法院配备使用一套名为《中国审判法律应用支持系统》的数据库系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表示,推广使用这套系统对于全国法院实现法律数据和司法资源共享,提高法院信息化程度,提高审判质量与效率具有重要作用。
据介绍,《中国审判法律应用支持系统》是一种在计算机局域网、广域网或单机上使用,以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检索为核心,对审判工作中法律应用过程提供全方位支持的数据库系统。共约5亿字,包括《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全库》《法律文书样式库》等10个相对独立又可关联使用的数据库。
万鄂湘说,目前全国法院信息化进程正在加快,相当一部分法院已经建成或正在建设局域网及审判流程管理系统。由于多种原因,法院系统尚未统一配备一套在局域网和单机上运行的权威、优质、安全、技术标准统一的法律检索系统。有的法院此前已经开发使用的系统不同程度存在内容参差不齐、检索手段不先进、更新和后续服务不及时、技术标准不统一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院审判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也影响到法院系统网络的安全性和下一步广域网的联结运行。
“如果以工作效率提高10%至20%计算,相当于全国法院新增审判人员2万至3万人。”万鄂湘说,在全国法院推广使用这套系统,可以大量节省法院干警翻书查阅资料、学习研究、分析判断案情和制作裁判文书的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同时,还便于个别法院的审判经验和成果以典型案例和优秀裁判文书的形式向全国法院推广转化,便于中西部地区法院尽快接触和了解沿海发达地区法院的新类型案件,密切地区间交流。(完)(来源:新华网)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