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上海6月1日电 记者田泓报道:上海市政府近日对本市防范非典的有关措施进行调整,在继续贯彻有力、有序、有效要求的基础上,突出防治工作的规范、科学和措施的针对性,使各项措施符合常态、长效管理的要求,真正做到思想上、工作上、措施上不放松。《调整通知》将于明天起正式实行。 转自搜狐 新《通知》调整了医学观察和健康检测的对象。调整后,需接受医学观察的对象为经市和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卫生部规定标准认定的非典病人和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而一般接触者和一般返沪、来沪人员只需接受健康检测。 转自搜狐 新《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健康申报。返沪人员和来沪人员必须在到沪后的24小时内,向住所地的社区卫生机构、居委会、村委会、物业管理部门或者入住旅馆报告,填写、递交《健康申报表》。填表人须签字保证其所作申明真实,如果申报内容有隐瞒和虚构成分并造成危害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申报者相应的法律责任。 转自搜狐 对健康检测对象实行“块管条包”,即以居住地管理为主。除社区卫生机构、居委会、村委会、物业管理部门、旅馆外,机关、团体、企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包括物业公司、建筑工地、带宿舍的单位),也可负责对其员工或者客户实行健康检测。愿担此责的单位应当签订《承诺书》,并由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进行监督。 转自搜狐 《通知》首次明确对发热患者提出预防要求:到医疗机构就诊时均应戴上口罩;对未戴口罩的就诊者,医疗机构的预检人员应及时予以纠正;对拒不戴口罩造成危害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转自搜狐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