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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两个月专项整治建筑垃圾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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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29日09:33 三秦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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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荣梅 实习生闫林“2004年元月1日起,西安市二环以内,凡未按规定加装顶盖的车辆不得从事渣土清运。”昨日,记者从“《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动员大会”上得知,西安市市政管理委员会、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将从即日起,对建筑工地及建筑垃圾运输情况进行大检查,并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整治。
据悉,大检查及专项整治的内容包括,建设、拆迁、道路开挖单位或个人必须与当地区市容管理部门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以上单位或个人雇佣清运建筑垃圾的公司有资质证;建筑工地应进行封闭施工;工地出入口配备设施;运输建筑垃圾的路线、场所等。
检查结果将列入对城六区每月两次的市容环境卫生大检查中,在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整治中,建筑渣土清运管理工作在城六区每月两次评比中,将实行一票否决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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