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玄立)日前,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吴国俊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向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玄武法院已受理此案。 被告人系安徽省肥东县马湖乡农民,据检察机关指控:2001年12月24日下午,被告人吴国俊在南京市山水大酒店附近,用手机拨打“110”报警,谎称当日下午5时,有人要在南京熊猫电子大楼放炸药。为防止事件的发生,接警后,南京市公安局以及玄武区公安分局出动上百警力赶赴熊猫电子集团公司,疏散员工5000余人,生产线停止运行,使熊猫电子集团内各单位的工作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经济损失达150万元。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吴国俊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此案正在审理之中,等待他的将是正义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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