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中国首个村官当选协议日前在温州瑞安安阳北隅村产生,新当选的村官在协议中承诺,为官期间给村集体经济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承担民事责任赔偿。
根据中国目前的法律条文和党纪规定,非中共党员“村官”给村集体经济造成重大损失、但没有触犯法律的,无法进行相应的处罚。针对这一现状,瑞安制定了《村委会成员过错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赔偿制》。
据温州日报介绍,根据这一责任制,选举前,所有“村官”候选人必须签订“承诺书”,当选后,签订“协议书”。
据该村不少村民说,有了这个协议,肯定可以督促“村官”更好地发展村集体经济。否则,就要做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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