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歪批!——《再看“王铭铭事件”:我们要学术争论不要大批判》简注 田畔 笔者早就想展示一下自己的注书天才,但一直苦于找不到值得注释的文献。近在网上阅读奇文《再看“王铭铭事件”:我们要学术争论不要大批判》(《中国青年报》2002/1/28,搜狐网、学术批评网等网转发),一下子就被吸引了。其思想之深刻,逻辑之严谨,论证之有力,都使笔者叹为观止。但原文深意,非但一般读者不易理解,就是作为大学问家的笔者,也多有不得要领之处。为解决这一重大课题,笔者当仁不让,认真研读,反复推敲,苦战两夜,终于完成了以下精彩注释。现借“搜狐网”之宝地,奉献给广大网友。 虽然笔者水平很高,但由于原文深奥,且时间仓促,难免有所疏漏。诚请各位批评,以便再版时更正。 《再看“王铭铭事件”:我们要学术争论不要大批判》及简注: 1.“要学术争论不要大批判”。 (简注: ①标题开宗明义:要严格区别两种不同性质的问题。不要借学术争论搞政治运动,以达到不可告人之目的。 ②即使是学术争论,也要和风细雨,不要急风暴雨。) 2.“我被王铭铭‘博导剽窃’这个话题所震动,毕竟是北大的博导呀!的确叫人很失望。” (简注: ①如果是“复旦大学博导”、“首师大博导”、“人大博导”等,还差不多。北大毕竟是北大。全世界有几个北大?中国又有几个北大? ②即使批,也不能批“北大博导”。北大“博导剽窃”,这说得通吗?——“的确叫人很失望”。) 3.“为了了解更多情况,我查阅了许多报纸。报纸上的报道却使我越看越火。总是还没说几句就大骂一通,很多不讲事实根据,全篇骂声不断,照这样下去非把王铭铭教授骂个狗血淋头不可。谁知事情并不仅限于此,网上还有数千条攻击王铭铭教授的恶语,而且有过之而无不及,什么中华败类、里通外国全上来了。” (简注: ①不知是哪些家报纸这么没有人性,竟敢对人家“北大博导”这么不留情面——“毕竟是北大的博导呀!”——也不掂量掂量自己是谁,批的又是谁,就一味地“炒作”,还要“骂个狗血淋头不可”。 ②至于网上的恶语,那是狂犬吠日,无损于“北大博导”一根毫毛。王教授,你一定要坚强呀!) 4.“除了那些跟风跑的无知者,许多知名学者、教授的骂词则更为恶毒。他们是不是想借此机会整倒别人,抬高自己呢?不得而知。 (简注: ①连“知名”的“北大博导”为了更“知名”,都要做一把“文抄公”,何况他人!那些所谓“知名学者、教授”,肯定是“想借机整倒别人”,以便“抬高自己”,才口出“更为恶毒”的“骂词”。 ②“无知”的小民呀,你们可不要上“臭老九”的当,不要跟风起哄!) 5.“最令我费解的是,批判人群中竟然还有王铭铭的学生,难道学生也想整倒老师取而代之吗?总而言之,现在好像有点墙倒众人推之势。” (简注: ①这无疑是中国学界的耻辱。以前只听说王老师的学生发扬传统美德,为王老师鸣冤,还不知道有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批判老师的。 ②但是,这也没什么可“费解”的,近年来不少中国人学洋鬼子,不但头发金黄了,鼻子隆高了,而且六亲不认,孔老夫子的教诲全抛入了爪哇国,尤其这些年青人,根本不知爹娘为何物,老师就更不在话下了。 ③按理说,老师教你一场,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老师就是抢了银行你也得“为尊者讳”呀!) 6.“想到这里,我已经不能再保持沉默了。尽管我只是一个后学之辈,无任何资格来评论师长,但面对这样的谩骂,我还是必须站出来讲一讲公道话。” (简注: ①我又不是想“取而代之”,而是为了“公道”。谁说我没有资格?公道不公道,自有天知道。 ②你们“这样的谩骂”,也就不配做“师长”了——当“旅长”可能还行——我当然也就可以“公道”地批你们。) 7.“试设想,如果一个民族整日处于互相批斗、损毁的状态,又何谈发展呢?‘文化大革命’不是很好的例子吗?难道我们还要在今天犯同样的错误吗?难道我们还要让悲剧在今天重演吗?” (简注: ①请全体国民提高警惕,有人想借机“损毁”我们的民族。 ②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史无前例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就是从北大开始的,现在北大又闹腾上了。为了避免“今天犯同样的错误”,为了避免“悲剧在今天重演”,我们一定要保护王教授不被“恶毒”的“文革分子”批斗。) 8.“纵然王铭铭教授在剽窃他人学术成果问题上有错,可他毕竟已受到撤销北大民俗研究中心主任、北大社会学系学术委员会委员、北大人类学教研室主任等职务的严厉处罚。况且,就连北京大学在接受《长江日报》记者采访时都说:‘要等人类所调查清楚了再说,现在我们不能表态。’王铭铭教授也在同中央电视台记者交谈时说:‘目前暂时不想谈这个事情,因为它发生的背景比较复杂,现在还不能给大家解释,将来在一定的时候会给一个明确的答案。’因此看来,是非尚需最后定论。那么,某名牌大学的著名教授跳出来为王铭铭教授准备致歉词并鼓励读者大肆行动是否太早了,是否太心急了呢?” (简注: ①从这确实能看出点“文革”的苗头。北京大学“不能表态”,王教授本人也“不能给大家解释”,而且“背景比较复杂”,这就是事实不清嘛。 ②事实不清,当然就“是非”尚无“定论”,无“定论”就是“莫须有”嘛,怎么就受到了罢官这样的“严厉处罚”呢!罢官以后谁来主持工作,难道让那个批判恩师的“灭师欺祖”之徒“取而代之”吗?这不是“文化大革命”又是什么呢? ③“某名牌大学的著名教授”肯定是“梁效”“洪广思”一伙的,也许还是漏网之鱼呢,不然决不会这么“心急”。) 9.“其实通过对王铭铭教授的成长经历的了解,我发现他是一个十分努力,勇于创新,而且极有作为的青年学者。他的成名绝非那几部著作,而是十几年如一日努力的结果。我认为不能因为一次“剽窃”,就把王铭铭教授给全盘否定了。尽管他可能也存在想走捷径的功利心理,可能有剽窃的行为,但毛泽东说过‘犯了错误改了就是好同志’,况且王铭铭教授也已表示十分后悔,并且诚恳地接受了处罚。这难道还不够吗?那么又是哪些人在拼命把王铭铭教授向绝路上推呢?” (简注: ①弄错了,肯定是弄错了。既然“是非”还没有“最后定论”,只是“可能有剽窃的行为”,为什么又“不能因为一次‘剽窃’”就“全盘否定”,又“表示十分后悔,并且诚恳地接受了处罚”?作者一会认为没有定论,一会又认为王教授有“剽窃的行为”?这不可能!前面行文都思路清晰,这里怎么就混乱了?肯定是弄错了。或《中国青年报》的排版有误,或“搜狐网”、“学术批评网”转载有误,或作者一时笔误,也未可知。请各方面都查一下,有没有漏排、错页什么的。赶紧做个更正,以防引起误会。 ②中国学界凡有不靠“几部著作”而靠“十几年如一日努力的结果”成名者,都可以“勇于创新”,剽窃一次。其他行业也可比照执行,比如没有著作而有“十几年如一日努力的结果”的官员,也可以“勇于创新”,贪污一次,等等。 ③王教授已“十分后悔”,有人还揪住小辫子不放,想“拼命”把他“向绝路上推”。到底是“哪些人”这么居心叵测!简直没有人性!——很可能,不!一定是“文革”分子。) 10.“即使是这个事情的揭露者——27岁的首都师范大学中文系博士生王晓生也不希望看到这个局面。据《长江日报》报道,王晓生反复强调他的原意只是想搞学术争论,并没有什么其他背景,而且他也为给王铭铭教授带来的困扰表示歉意。” (简注: ①对这个首都师范大学中文系的王晓声要好好查一下,只有27岁,不过是个学生,能有什么水平;虽说也姓王,但与王教授决不是同一个专业,隔行如隔山;背后没有高人指点,能读懂人家“北大博导”的专著?肯定有背景,越说没有“其他背景”,就越值得怀疑——此地无银三万两。 ②他的文章不在北京而在上海发表,还和上海那位曾与王教授有“过节”的教授的批评文章一块发。不令人深思吗? ③目前这种结果不正是他们所希望的吗?如此,他的歉意当然也就很虚伪了。不值一提!) 11.“因此,我认为应该把学术争论同对人的批判区分开来,在批驳王铭铭教授剽窃行为的同时,还应该尊重他的人格尊严。毕竟王铭铭教授还不到40岁,从新开始并不是不可能。在此我希望各大媒体高抬贵手,给王铭铭教授一次机会,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不要再骂了。” (简注: ①现在基本可以断定,他们的确是想搞“文化大革命”,所以才把“学术争论”说成是“剽窃”,以便进行“对人的批判”。这样做不仅是对王教授“人格尊严”的不尊重,而且也是不给王教授“重新做人的机会”。更是对中国人民的不负责。 ②近年来,少年犯增加,犯罪低龄化,不就是“各大媒体”不给年青人“重新做人的机会”造成的吗?挺好的孩子,都让他们“炒”坏了。救救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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