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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发放“绿卡”外地人才享受北京市民同等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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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7月01日09:13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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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近日,北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人事局《关于实施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制度的若干意见》。该意见将自6月30日起施行。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被称作北京“绿卡”,凡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外地人可享受北京市民待遇。以前该证件只有任职于中关村高科技园区等从事高科技工作的外地人才有权利申请。从6月30日起,本市其他普通企业的外地人才也有机会申请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满3年的外地人才,经聘用单位推荐,符合相关要求的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手续,落户京城。
《若干意见》说,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人才;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的人才;对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及特殊领域、特殊行业的紧缺人才,都有资格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据悉,持卡者可参加本市的基本保险、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子女在京入托、入中小学就读,免收借读管理费。该证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可办理延期手续。(任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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