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20日讯 中央纪委、监察部近日对两起严重违规违纪、损害国家利益的案件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据悉,根据国务院原稽察特派员在企业稽察工作中查出的线索,中央纪委、监察部对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戴成文逃避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监督,擅自将巨额外汇汇出境外和转借给境外公司等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调查,对其作出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理,全国政协依照程序撤销戴成文全国政协委员资格,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重庆市人民政府对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公司重复申报项目贷款并违规使用问题进行了查处,对公司的主要责任人员进行了纪律处分。 据查,1997年10月,戴成文未经公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与某外国公司老板宋某签署一份在香港合资成立公司的协议书。戴成文未经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决定将渤海化工公司的1200万港元汇到宋某在香港的银行帐户。此款后被宋某个人使用,大部分至今未能追回。同年底,戴成文与宋某签署了渤海化工公司与宋某的公司共同出资在香港购买房地产的投资合作协议。戴成文授意其工作人员编造虚假的贸易背景,逃避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监督,擅自将508万美元以付贸易款的名义,汇至宋某提供的帐户。该款全部被宋某挪作他用,并未用于购买房地产。自同年3月起,戴成文还应宋某要求,决定将渤海化工公司从国外贷款的3000万美元转借给宋某的公司使用。后宋某未履行还款承诺,该款至今未能追回。戴成文身为国有企业领导人,在任职期间严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给企业造成了重大损失,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 另查,1994年,四联集团公司为解决生产电站大型自控系统和主要配套仪表技术改造问题,以引进技术国产化名义,向重庆市有关部门和银行申请贷款并获批准。次年,经四联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同意,又以该项目中的核心部分向国家有关部门申报国家专项项目贷款并被批准,致使同一项目重复获得银行现汇贷款150万美元和人民币贷款2400万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四联集团公司只顾本企业利益,不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擅自扩大项目内容,挪用国家贷款人民币1203余万元。对这一违纪案件,重庆市人民政府作了严肃查处,四联集团公司领导班子认真总结了教训。(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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