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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出台与尊重民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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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29日05:29 中国青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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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余恨
10月27日,浙江新闻网的两条新闻引起了我的注意:一条是国内要闻“撞了白撞被否决”,一条是来自《浙江日报》的“犬类执法如何搞,邀请市民出主意”。这两条新闻有一个共同之处,就是出台政策法规重视广泛的民意基础。
“撞了白撞”当初一经在沈阳出台,便引起了强烈争议。赞成者有之,反对者更多。但是,巨大的争议并没有阻挡“撞了白撞”在一些城市的实施。“撞了白撞”,实际上是不惜牺牲弱势群体的生命价值,以捍卫强势群体的利益和秩序。这种做法显然缺乏民意基础,人大常委会根据中国的现实情况以及国际惯例,否决了这一片面追求效率而忽视人的生命价值的做法,自然赢得了舆论的支持和称赞。
犬类管理目前也成为市民群众日益关注、反映强烈的带有普遍性的热点问题之一。大多数城市通过收取高额办证费来对养狗实行控制。但是,实际情况并不理想,逃费、偷养现象严重。24日上午,杭州市城管执法局主办了“犬类执法如何搞,请你出主意”座谈会,请社会各界代表各抒己见,让有关养犬、犬类执法的各种意见进行交锋、碰撞。相信在广泛争取民意的基础上进行决策,会产生更好效果。
尊重民意已渐渐成为政府决策的依据,这是个好现象。比如对收容法的废除、上海市收回关于“营业面积低于50平方米的餐厅全部关闭”的绝杀令等。而北京市拟出台征收高额牌照费来控制私家车的做法,也在经受民意的检验。
政策出台之前充分尊重民意,是民主社会的施政方向。一个政策的出台,如果仅仅着眼于“行政效率”、光顾着方便管理,恐怕在现实中很难受百姓欢迎。公开讨论、广泛听取民众意见,可能增加政策引入的成本,却有利于达成最为广泛的社会共识,从而降低政策贯彻与实施中的风险和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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