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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银行押运员酒后持枪拦截出租车 被判刑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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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8月25日03:42 中国青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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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潘志贤 通讯员 苗木森 张献玲
某银行原押运员程昆,因酒后持枪拦截一辆出租车,胁迫司机驾驶,于8月22日被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法院以“劫持汽车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
2003年3月10日,程昆和本单位的4名同事从南阳到郑州市交款,程昆和另一名押运员谢某执行现金押运任务,随身携带银行保卫科的两把“五四”式手枪、4个弹匣及24发子弹。当日19时许,一行5人入住某宾馆后到附近一饭店吃饭。21时许,程昆在大量饮酒后回到宾馆与谢某发生争吵和打斗。23时许,程昆不顾同事的劝阻,拎着装有手枪和弹匣的提兜,拦下一辆红色富康出租车,坐到该车后排座,让司机刘某送他回南阳。遭到刘拒绝后,程昆掏出手枪指向刘某,威逼其开车去南阳。司机与程昆周旋时,借机将枪夺下,并报了警。
郑州市管城区检察院受理了此案。法院审理后认为,程昆酒后对正在营运的出租车驾驶员持枪威逼,足以使其产生恐惧心理,从而导致汽车不能正常运行,进而危害公共安全。遂于8月22日下午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判决被告人程昆犯劫持汽车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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