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26日讯(记者郄建荣) 记者从国土资源部获悉,中共中央纪委驻该部纪律检查组日前发出了《矿业权审批登记发证工作廉政建设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此国土资源部发出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严格执行规定,负责矿业权审批、登记、发证工作的人员,不准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 中纪委驻国土资源部纪检组发出的规定要求,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的原则。凡是可以采取招标拍卖方式出让的矿业权,应当进行招标拍卖,不准再进行行政审批。 规定说,严禁有关矿业权审批、登记、发证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自己的亲友取得矿业权提供任何优惠。有关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办理矿业权申请时,该工作人员应当回避。矿业权审批、登记、发证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准以任何名义收受中介机构的赞助、“回扣”、“好处费”,不准在中介机构兼任任何职务并领取报酬;不准接受中介机构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持凭证,报销应由本部门或个人支付的有关费用;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宴请、出国(境)考察、国内旅游;不准参加公款支付或申请方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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