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今天上午召开的北京市城市低保调查动员会上获悉,从4月中旬到5月底,北京市将统一组织,联合行动,集中开展城市低保制度落实情况调查。北京将全面了解低保制度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排查应保未保现象及原因。同时,对低保资金落实情况、管理机构和队伍现状等也将进行综合检查,确保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员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目前北京城市低保标准已由1996年的170元提高到285元;保障范围由8000人发展到8万人;保障金支出由年642万元增加到4亿多元。同时粮油帮困、人民助学金、医疗救助、廉租住房等配套帮困措施相继出台,低收入人员的生活条件得到了进一步改善,按现行政策基本上实现了应保尽保。这次调查分为区县自查、市重点抽查两个步骤,根据各部门提供的数据,市和区县政府还将区分情况进行逐户走访,以便对基层低保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为此,市和区县政府将建立城市低保调查联席会议制度,副市长翟鸿祥出任联席会议主席。 又讯(记者周家望)经北京市政府研究决定,从今年起北京还将建立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这项即将出台的新制度规定,凡具有北京市农业户口、上年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当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均纳入当地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其中有5种人按照当地农村居民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低保: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义务人、扶养或者抚养义务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义务人、扶养或者抚养义务人但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农村五保户;孤老烈军属等优抚对象困难户;原民政部门管理的60年代初精简退职老职工,国民党起义投诚、宽释及特赦人员等特殊救济对象;无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其他特殊生活困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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