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环保警察”新装上岗 |
|
|
|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30日15:31 中国新闻网 |
|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大 中 小】【打印】 【关闭】 |
|
|
中新社广州十月二十九日电(记者郭军)广州市环境监察支队今天举行挂牌仪式,五十名统一着新款制服的“环保警察”正式上岗,并承诺将严格、公正执法,热情为市民服务,自觉接受被监察单位和市民的监督。
“环保警察”的主要职责是开展现场环境监督执法检查、排污费征收、环境信访处理、污染事故查处、排污许可证管理、排污申报登记、排污口规范化整治等。
广州市环境监察支队由广州市环境监理所更名而成。广州各区、县级市环境监察大队今天也正式挂牌,更名后,广州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的执法职能将得到加强。“环保警察”将使用国家环保局颁发的环境监察员证件开展执法。
据了解,将各级环境监理机构更名为“环境监察”机构,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环境现场执法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可充分体现行政执法职能,区别于社会中介性质的监理机构,有利于树立环保执法权威。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