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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醉酒误服安眠药睡路边 色狼“占便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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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30日08:34 桂龙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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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桂网-当代生活报南宁10月30日讯 (记者卢荻通讯员罗诚)横县来邕人员苏某因法律意识淡薄,遇到误服安眠药后昏睡着的女青年李某,以为可以占便宜,就图谋不轨,强行与李某发生关系。近日,苏某因犯强奸罪,被南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
经法院审理,2003年5月5日,现年23岁只有小学文化的苏某路过南宁市大学路甘蔗站附近时,看见一个躺在草地上的女青年李某,原来李某是醉酒后误服安眠药。法律意识淡薄的苏某顿时心生一计,他就对李某说:“我可以用摩托车送你回去。”李某信以为真,她告诉苏某自己住在五里亭某招待所。随后,苏某把李某骗至心圩乡一鱼塘边的小木屋内。苏某趁李某昏睡之机,强行与李某发生性关系。之后,兽心大起的苏某又将李某转移到另一瓦房内,再次强行与李某发生性关系。
2003年5月6日,苏某因涉嫌强奸罪被南宁警方刑事拘留。同年6月6日被执行逮捕。9月5日,南宁市城北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苏某犯强奸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认为,苏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苏某的辩护人提出苏某法律意识淡薄,才走上犯罪道路,是初犯,有悔罪表现,望酌情从轻处罚,可予采纳。遂作出以上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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