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4月6日电 备受社会关注的原山西省浮山县公安局局长路随元贪污受贿一案,日前经霍州市人民法院审结,被告人路随元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三晋都市报报道,该案由临汾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指定霍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霍州市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机关指控,路随元在永和县、浮山县公安局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以虚报、冒领等手段,先后贪污公款25万余元,收受贿赂7万余元。在庭审中,控辩双方就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了激烈的辩论。最后,法院以路随元贪污人民币159469元和受贿26000元,认定路随元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 据了解,路随元不服一审判决,现已向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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