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天上午,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我省将对全省采供血机构的设置进行“大动作”,全省现有的40多家县(市、区)医院的中心血库将全部撤消,自2004年4月1日起停止采供血。
省卫生厅医政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合理设置采供血机构,依法规范采供血管理,提高血液质量,保障用血安全,省卫生厅决定对我省采供血机构设置进行调整:省及省会城市设立血液中心;省辖市设立中心血站;县(市)设置市中心血站(血液中心)分站或储血点。这样采血和供血的两大功能能分别独立,保证血液来源的安全,即市、县的中心血站或血液中心具有集中采集和发放血液的功能,而自2004年4月1日起,全省县(市、区)医院的中心血库将不再允许到公共场所或单位进行集中采血,但医院的血库仍具有储存和发放血液的功能,其血液依赖于市中心血站提供,老百姓无需担心血源紧张。(孔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