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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声中的期盼--各方评说道路交通安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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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30日15:18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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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声中的期盼——各方评说道路交通安全法
新华网北京10月30日电 (记者 邬焕庆 杨维汉翟伟)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引起了社会各方的关注。记者29日就这部法律涉及的一些热点话题采访了北京各方人士。
有赞同,更有期盼。在有关专家、百姓眼中,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蕴涵着法治改变生活的巨大力量,同时人们也在关心法律能否真正落到实处。
“撞了不能白撞”
北京西城区福绥境街道张老先生:
这个规定好!就是不能让汽车撞了人还白撞!现在的汽车都太霸道!有一回我带着小外孙过马路走人行横道,孩子向前抢了半步,可过来的机动车一点没减速,多亏我手快把孩子拉住了。如果法律允许“撞了白撞”,那开车的司机不更来劲了吗?这简直就是鼓励开车撞人。
点评:建设部城市交通工程技术中心总工程师马林
在人、车关系中,行人永远是第一位的!取消“撞了白撞”就是体现了一种人本主义的精神,这是我们法制的进步。
其实早在以前各地相继出台的交通规章中都有规定:人行横道人先行。但遗憾的是这条规章似乎并未引起司机的足够重视。人行横道在他们眼中并没有特殊的含义。希望规定上升为法律后,有关部门能严格执法,对这种“恃强凌弱”的现象加以有效的惩处。
管理要有据,收费要依法
北京邦恒律师事务所律师郝通海:
有一次我开车在北京广安门办事,回来发现车不见了。第一反应是车被偷了,旁边一个摆摊的人告诉我车刚被拖走。我足足打了10个电话才知道车的下落。到了取车的地方,交了拖车费200元!取车时,发现车的保险杠刮了漆,向他们交涉,人家根本不理我。现在,法律的出台,确保这种事情不会再发生了。
专家观点: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莫纪宏
交管部门拖车不收费了,但也还要注意防止一些部门采取另外方式变相收费。比如,交管部门把车拖走了,然后让车主到指定存放地点领取车辆,存车费用大幅度上涨,这样做即不违反交通安全法,又变相收取了拖车费。
住手!“马路杀手”
北京东城区菊儿胡同徐女士:
对于酒后开车的司机所受到的处罚,有关法规一直不是很严厉,很多人常是罚点钱了事。造成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除了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比较淡薄外,酒后驾车是重要原因。
专家观点: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马怀德
酒后驾车是危及驾驶人自己和他人人身安全的最危险的驾驶行为,所以法律明确规定了对酒后开车的处罚——拘留、罚款、暂扣驾驶证,目的就是要对酒后驾车人通过限制人身自由、剥夺财产权利、限制驾车行为等3个方面进行严厉惩处,真正达到教育、处罚酒后驾车人和保护行人安全的目的。
新闻背景:我国已进入道路交通事故高发期
1月至9月,全国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37起,造成572人死亡,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5.7%和12.6%。
我国目前已经进入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发期,事故伤亡惨重、损失大。道路交通事故持续上升,事故总量由1986年的29万起上升到2002年的77万起,年均增长6.3%;死亡人数由1986年的5万人上升到2002年的10.9万人,年均增长5%;
公安部有关人士分析指出,造成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有以下原因:一是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比较淡薄,违章现象普遍,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车、无证驾驶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大量存在。二是道路交通工具总体构成不合理,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混行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同时,报废车、非法拼组装车上路行驶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严重威胁。三是公路安全设施相对落后,一些险路、危桥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容易诱发道路交通事故。四是一些地方和单位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不重视,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管理措施不落实,一些执法队伍素质不高,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亟待提高。(完)(来源: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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