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夏一派出所所长因为违纪被限期调离公安机关 |
|
|
| NEWS.SOHU.COM 2003年01月28日19:21 人民网 |
|
|
人民网银川1月28日电 记者周志忠报道:在昨日召开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贯彻落实“五条禁令”动员大会上,自治区公安厅宣布了在工作岗位上违反公安部“五条禁令”酗酒滋事的吴忠市利通区公安局上桥派出所所长杨利锋限期调离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这是宁夏首起因违反公安部禁令被处理的事件,杨利锋因此成为宁夏首名因违法公安部禁令顶风撞线而被请出公安机关的警官。
宁夏自治区公安厅是在接到群众举报后,对发生在1月24日下午19时至22时30分杨利锋酗酒滋事做出认定并依据公安部禁令对其做出上述处理决定的。据自治区公安厅警务督察处调查,吴忠市利通区公安局上桥派出所所长杨利锋当日下午在带班期间请客吃饭,当时杨利锋喝了酒。在饭后结帐时,杨与宾馆餐饮部服务员、业务主管、部门经理发生争执,并将业务主管何璐璐推拉在地,医院诊断何璐璐为脑震荡、腰部软组织挫伤,经吴忠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为轻微伤。为确保公安部“五条禁令”落到实处,吴忠市利通区公安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杨利锋作出取消三级警督警衔,限期调离公安机关的决定。依照《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和《公安机关实施停止执行职务和禁闭措施的规定》,对此事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利通区公安局分管副局长被停止执行职务15天,利通区公安局局长和政委被责令向自治区公安厅和吴忠市公安局做出深刻书面检查。
国家公安部“五条禁令”是1月22日发布的严禁民警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携带枪支饮酒、酒后驾车、工作时间饮酒、参与赌博,违规者予以辞职、开除等处分,并视情节轻重对各级相关领导给予处分的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对杨利锋顶风撞线工作岗位上酗酒滋事的典型案件抓住不放,进行严肃处理,并以此为契机,对自治区公安队伍进行大力整顿,认真解决公安队伍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目前,宁夏公安厅已专门成立了贯彻落实公安部“五条禁令”工作领导小组,各级公安机关层层签定了责任状,公安机关内部采取自查自纠、突击检查、集中排查等多种措施检查"五条禁令"的落实情况。自治区公安厅当天还向全区警察家属致信,并通过媒体的宣传加大社会知晓度,以接受社会对公安队伍的广泛监督。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