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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了白撞” 重庆没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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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29日10:29 重庆商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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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雷彬)昨日,记者从市交警总队了解到,“撞了白撞”多年来在我市实际上没有施行。今年发生的可以按“撞了白撞”处理的379起交通事故,处理结果都是行人负主要以上责任。 昨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交通事故中行人受伤害给予特别关注,规定机动车一方必须承担责任。这明确否决了“撞了白撞”一说。 市交警总队事故处处长宋鸿介绍,1999年,重庆曾经实行过该政策,但在现实事故的处理中根本不可能做到行人负全部责任,许多事故虽然车主没有责任,但在处理时也从人性化的角度考虑了行人的伤残费、医疗费、丧葬费。所以,他们也不提倡“撞了白撞”的说法,认为这是不尊重生命的表现,并有助于驾驶员不良驾驶风气的形成。 重庆“撞了白撞”一说的由来,源于交警总队对主城交通的一个调研结果:主城交通缓慢,行人横穿公路是原因之一。为此,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对行人责任的认定规定,交警部门4年前通过媒体向社会广为宣传:公路设施齐全,但行人违章横穿公路,机动车驾驶员又没有违章的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由行人负主要或全部责任。经过媒体的炒作,便成了“撞了白撞”。 实际上,我市在具体处理交通事故中都偏重对行人的关照。据悉,今年至今我市已经发生13678起交通事故,有379起是因行人违章穿行车行道造成,其中伤残386人,死58人,处理结果都是由行人负主要以上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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