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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芝麻官”贪污百万元被判16年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30日10:09  京报网-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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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实习记者 侯莎莎 通讯员 高志海 王健)潘家园社区经济管理中心经理赵凯维,别看只是个副处级社区干部,却利用职权便利,贪污、受贿达100多万元。昨天,赵凯维被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判处16年有期徒刑。

  1999年6月,曾经做过理发店老板的赵凯维调入潘家园社区经济管理中心。一个月后,他升任中心经理。在随后的一年中,在这个赵凯维自称“朝阳区最穷的单位”,他以“打白条”的形式支取了单位公款100万元。之后,赵凯维向与其单位有业务往来的北京朝阳嘉艺装饰装潢部经理、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银河活动房厂厂长索取发票共计11张来“平账”。此外,赵凯维在支付活动房厂工程款时,以单位办事要用现金为由,先后7次要求该厂厂长共返回24万元工程款,并将其中4.6万元据为己有。赵凯维还曾收受承建本社区建设工程的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理及第二项目部经理44万余元贿赂款,用于个人购买商品房。案发后,其家属已将赃款退缴在案。

  一个小小的社区干部,如何能贪这么多钱?承办此案的市检二分院检察官栗华告诉记者,潘家园经济管理中心下设的松榆里综合市场、潘家园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潘家园旧货市场都非常赚钱。而赵凯维在经管中心可谓是“一手遮天”,单位的财务管理混乱,财务人员完全依照赵凯维的命令行事。赵凯维正是在这种缺乏监督和约束的情况下,才能够贪污巨额公款。栗华认为,财务人员受单位领导压力,不能独立行使职权,是现在职务犯罪中一个突出的问题,这也造就了令人瞠目的“小官大贪”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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