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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取消“特困”称呼 困难群众将得更多帮助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30日01:28  青年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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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阳星城爱心之旅加盟媒体《青年时报》记者池笑旖通

  困难家庭的申报范围和标准

  合并后的困难家庭,有自己的申请范围和申报标准。

  条件一:家庭成员中一年自负医疗费(申请前12个月)4000元以上,且家庭总收入(申请前12个月)减去个人自负医疗费后,人均年收入在低保标准100%-120%之间的。

  条件二:家庭成员中有人就读全日制高等院校,且家庭年总收入(申请前12个月)减去高校学费(凭高校开具的学费收据,每个学生每学年按6000元计算,不足6000元的按实际计算)后,人均年收入在低保标准100%-120%之间的。

  条件三:其他家庭人均年收入(申请前12个月)在低保标准100%-120%之间的。

  加大低保家庭成员就业鼓励力度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低保对象在享受低保待遇期间就业或务工取得的收入,在一年内不计入家庭收入。

  改进救助金一次性发放办法。

  今年“春风行动”一次性救助金发放工作,按不重不漏、分级帮扶、适当扩面的原则进行。凡持有《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家庭,其一次性救助金在市“春风行动”募集资金中列支,具体标准为:一人户2000元,两人户2500元,三人及三人以上户2800元。

  各区“春风行动”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扩大受助面积,救助比较困难的家庭,其救助对象为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20%-140%的困难家庭,救助标准为:一人户800元,两人户1200元,三人及三人以上户1500元。讯员姜玮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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