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hu首页 > 新闻频道 > 社会 > 社会要闻 > 法制纵横
野蛮拆迁构成刑事犯罪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30日01:18  北京娱乐信报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  】【打印】 【关闭
 
  本市两起暴力拆迁事件负责人受严惩

  信报讯(记者姜新菊)昨天,备受市民关注的两起恶性暴力拆迁构成刑事犯罪、严重损害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事件肇事者及有关拆迁公司的负责人,受到本市公安机关的严肃查处,已经有三人被检察机关批捕,两人由公安机关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还有两人负案在逃。

  9月19日23时许,五六名男子破门闯入海淀区长春桥32号居民王某家中,对正在睡觉的王某夫妇和其9岁的儿子,采取用毛巾堵嘴、蒙住眼睛、捆住手脚等侵害人身权利的手段,强行抬到院里。然后,用推土机将其家的12间房推倒,家中的生活用品全部被埋在瓦砾中。

  9月21日凌晨5时,丰台公安分局接到在石榴庄西街241号有人打架的报警电话,民警到现场后见院里聚集了很多人,有几位居民被捆住了手脚,数十名民工手持铁锹与居民对峙,同时有两辆铲车正在拆房。

  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刘绍武昨天表示,这两起野蛮拆迁事件,北京公安机关已将其列为刑事案件严肃处理。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  】【打印】 【关闭






-- 给编辑写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