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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乡镇局原局长三百万元来路不明被判刑3年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30日11:48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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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太原10月30日电 (记者 帅政)山西省乡镇企业管理局原局长啜文由于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一年多的审理,日前一审判决其有期徒刑3年,其妻赵青梅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免予刑事处罚。

  今年60岁的山西省乡镇企业管理局原局长啜文于去年4月20日被刑拘,5月4日被逮捕。经法院审理,1995年3月至2001年9月,啜文家中存款297万元,美元21310元,案发时搜出现金34400元,经核算其家庭支出为589509元,合法收入为504113元,存款、支出与合法收入的差额为3089796元,美元21310元。啜文、赵青梅(山西省乡镇局干部,去年4月5日被刑拘,4月19日被捕)对差额款项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法院还认定,赵青梅犯罪情节轻微,结合具体情节,决定免予刑事处罚。

  太原市黄河府大酒店董事长史保荣明知啜文夫妻已涉嫌犯罪而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其行为构成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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