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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一国企爆受贿窝案 数嫌犯被准“戴罪立功”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30日12:52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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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0月30日电 据大众网-大众日报报道,山东济南某大型国有企业几名领导干部前不久分别因受贿被立案侦查,由于检察官注意办案方式方法,并鼓励犯罪嫌疑人戴罪立功。

  报道说,结果是既查处了案件,又稳定了企业的生产经营,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

  今年3月,济南某企业副总经理、发展处处长、济南销售部经理等5名干部受贿窝案东窗事发,被济南市天桥区检察院正式立案侦查。该企业为市属国有大型企业,5名涉案人员均是企业管理、生产、科研开发及销售等关键岗位的领导者。该企业的产品又即将进入销售旺季,并面临着某外地同类名牌产品来济南抢夺市场的非常关口。消息传出后,企业内部传言四起,人心不稳。针对这种情况,经过慎重研究,天桥区检察院决定对这几起企业领导受贿案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灵活采用强制措施,出于不间断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维护企业经济利益的考虑,在立案当日,即对3名问题较轻、认罪态度较好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让他们继续工作;在刑事拘留期满后,根据另外2名犯罪嫌疑人的表现及企业生产需要,也对他们的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同时鼓励他们戴罪立功,争取从宽处理。

  5人一致表示要珍惜这个机会,痛改前非,为企业做大、做强而努力。3人在全体处级干部警示大会上忏悔发言,用自己的犯罪经历及犯罪后的悔恨警示其他干部引以为戒。而后,5名犯罪嫌疑人均重返生产第一线。公司副总经理袁利杰(化名)现场指挥一条新生产线的安装、试机、试生产的全过程,确保了该生产线在7月份的正式投入生产。济南销售部经理根据市场运作情况和销售季节特点,向集团领导提出了一系列合理化建议。

  鉴于5名犯罪嫌疑人均有自首、积极退赃和戴罪立功等情节,检察机关对其中一名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对另外4人起诉后,1人被判缓刑,其余3人被免予刑事处分。(记者陈中华通讯员红广铁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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