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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的法制环境最重要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30日12:37  燕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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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说来,热情的氛围多为人们所喜欢,然而这种氛围一旦过度变为“过分热情”,就难免会出现适得其反的结局。日前媒体刊载消息,一外商来某市洽谈一重大项目,入住宾馆时丢了钱包,该市市委书记、市长严令公安机关限期破案,公安倾巢出动,当夜就破了案。但第二天,外商却中止了投资谈判悄然离去,让当地领导百思不得其解。原来,外商了解到该宾馆附近曾发生过多起抢劫案件,公安机关侦查多时也没有进展,而这次在市领导的“干预”下,公安机关放下所有工作竟神速地抓获小偷!这让外商顿生疑虑:今天为吸引我投资,市领导可调动司法机关全力为我服务,明天假如我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和当地政府发生矛盾,对簿公堂时,司法机关是听法律的,还是听书记、市长的呢?应该说,这位外商的疑虑并非多余。我们着力建设法制社会已有多年,人们的法制意识和社会的法制环境均有了很大进步,但也不可否认,在不少地方仍有“权大于法”、“人情干预法”的现象,存在着“人治”与“法治”的冲突。有的时候,尽管人们的出发点很善良,就如该市的“高效”执法抓小偷一事。在这种环境里,“法”的至上性、惟一性受到质疑,这就很难保证市场主体在实际运作中的公平、公正性,很难确立起市场经济所需要的高效公平的法制环境。外商投资,首先考虑的是资金安全,其次才是资金盈利。许许多多的优惠条件纵然可让外商盈利,但外商心里对自己的资金安全性没有“底”,对自己的合法利益得到保护产生了怀疑,他们还有投资的信心吗?当前,各地都把招商引资作为发展当地经济的重头“戏”,纷纷打出种种优惠政策,但首先的一点必须明确:最重要的是给外商创造一个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树立以“法”为惟一标准的“游戏规则”。有诺不践,口惠而实不至,甚至搞起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肯定留不住外来客商;相反,一味地超乎正常地“照顾”外商、“优惠”外商,也会把理智的外商吓跑,引不来资金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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