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审计机关对今年非典疫情发生至7月31日全市接受的防治非典社会捐赠款物进行了审计共审计市、区县两级捐赠中心、慈善协会、红十字会、卫生部门等接受捐赠单位和医疗、环卫、公安等行业和部门的捐赠受益单位706个查清了社会捐赠款物的总体规模及管理使用情况并已陆续公布(《新京报》1月14日报道)。 早在今年9月份,国家民政部就已经对40多亿元全国抗击非典社会捐赠款物的接受和分配情况进行了公布。全国不少省市也按照要求对抗非捐赠情况在当地媒体上进行了公布。 接受捐赠部门应该把钱物从接受到支出的全过程都进行公开。这种公开是接受者的义务和责任,是对爱心所应保持的崇敬,更是对公众知情权的尊重。一方面,好心人把钱物捐出,当然有权利知道这些钱用到了哪里,是否真正帮助了别人,整个过程是否存在截留、侵占、挪用等行为。 另一方面,已经接受了捐赠的部门或个人,也有权利知道是什么人同样接受了捐赠,其中是否存在不公平现象,等等。作为义务和责任,捐赠情况不是想公布就公布,不想公布就不公布。 在目前所见到的公布“抗非”捐赠消息中,有一个现象,从国家到省(市、自治区)都在落实相关之规定,但很少看到有基层在公布“抗非”捐赠的消息。当然,把基层捐赠和分配拨付的情况在报纸上公布是不现实的,但也不能说没有公布的渠道,比如大一点的县市可以利用早已建立起来的政府网络,小一些的社区可以通过张贴通告等形式进行公布。 把钱物的捐赠和分配情况公布到基层,更有利于激发捐助热情,弘扬捐赠爱心。人们当然想知道更大范围内的事情,但对自己身边的事情尤其关注,这是一个常识。可以想象,一个人可能不关心别人的捐赠,但自己捐出了一笔钱,如果这笔钱“下落不明”,这对他以后的捐助将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希望工程”之所以受到广泛的支持,“结对子”机制功不可没。 “每一笔捐赠款物无论数额大小都要向社会公布管理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这是今年非典发生后有关部门对社会的承诺。现在既然已经开始践诺,就不能把公布的范围“高高挂起”,而应该落到基层,落到民间去。 (作者 艾君)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