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国争取尽早成为“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公约”缔约国 |
 |
 |
| NEWS.SOHU.COM 2003年11月18日15:15 新华网 |
|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大 中 小】【打印】 【关闭】 |
 |
|
新华网香港11月18日电(记者皇甫平丽)中国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张柏18日在此间说,中国政府同意并支持“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公约”的各项原则和规定,并正在积极准备,争取尽早成为该公约的缔约国。
张柏在此间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区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公约(2001)研讨会”上说,中国一贯反对对水下文化遗产的商业性打捞,一贯要求尊重水下文化遗产起源国的利益,一贯强调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必须按照科学规程开展。中国政府将一如既往,积极配合和支持有关国际组织开展的保护工作。
他表示,目前中国已经开始研究根据该公约的规定,修改现有的国内相关法律规定。
张柏特别强调,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离不开积极有效的国际合作,需要加大信息和技术交流以及专业人员培训的力度,加大国际公约推广的力度,并进一步明确反对对水下文化遗产的商业性打捞。
“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公约”于2001年11月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1次大会上通过。公约的起草过程用时4年,有来自包括中国在内90多个国家的350多名专家参与。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区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公约(2001)研讨会”18日-20日在香港历史博物馆召开,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与香港特区政府古物古迹办事处合办,旨在向亚太区国家介绍和确认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公约,讨论水下考古发展的课题并分享有关经验。约100位来自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水下考古和海事法专家出席了会议。(完)(来源:新华网)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