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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异地追薪无一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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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1月20日10:53 重庆商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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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王飞)在异地打工工资遭拖欠后,回到家乡也可追讨,这是《城际间法律援助协作协议》为打工者撑起的一把“保护伞”,但昨日记者了解到,该协议实施三个月来,我市接到了五六例追薪案件,但没有一例成功。 今年8月中旬,我市与北京、上海、武汉等全国31个城市签订了《城际间法律援助协作协议》。协议明确规定,打工者因经济困难不能在异地提出申请时,可由打工者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与案件受理地的法律援助机构协商后代为受理,同时协助办理全权委托手续。该协议成为我国城市间首个为维护打工者权益而签署的协议。 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说,异地追薪困难最大的原因就是证据问题,以致有的根本连案都没法立。前不久,一位福建返渝的打工者找到市法律援助中心,请求帮他追讨老板拒付的工资。但他不仅没有劳动合同,连最起码的工资欠条都没有,由于证据不足,援助中心根本没法立案。 同时,由于协议只提出了异地维权的精神,却缺乏行之有效的操作规定。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说,他们有时接到打工者的申请后,与对方法律援助机构取得了联系,可当援助机构前去调查时,老板却没了踪影。同时,即使有时他们找到了老板,但如果对方没有资产或拿不出现金,法律援助机构也很难帮打工者追回工资。加上这次协议只是部分城市之间联盟,大部分城市均没有,使得许多民工也无法异地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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