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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不规范文字缘何清除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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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1月20日09:04 东方网-文汇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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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上近半商家使用不规范文字,屡次整改却收效甚微
文/本报记者马美菱
上海有40%-50%的商家使用语言文字不规范!这数字多少有点让人吃惊,但是记者在前天举行的上海市宣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情况调研座谈会上获悉,上海规范语言文字工作更难的还在于没有形成强有力的舆论氛围,以至于商家知道自己违法使用了不规范的文字,却依然不愿意整改。
据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孙晓先介绍,虽然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明确规定,公共场所的设施用字、招牌和广告用字、企事业单位组织名称、在境内销售的商品包装和说明都要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但是许多商家似乎并没有把这项法律规定放在眼中,以至于不规范文字的整改工作推进难度极大。例如徐家汇商圈的汇金百货、港汇广场,南京西路“金三角”地带的恒隆广场、中信泰富广场等,即使政府出面协调工商、市政、技监等多个部门开展工作,还是坚持把不规范的店招高高挂在商厦上。而卢湾区努力10个月让新天地内的40家店家和淮海路上的30多家国外品牌专卖店配上了规范文字的副牌,却立即引来各方的纷纷议论(本报11月11日第九版曾作报道)。以至于种种压力之下,原本要在新天地继续的广告文字规范工作难以推进。
据悉,工商部门今年以来与语委相配合,对部分地区的各类广告进行了专项检查,结果在检查的1.8万多条户外、印刷品广告中,发现有709条不符合用语规范。被纠正的违规广告主要存在使用繁体字、单独使用外国语言文字以及违背一般用语规范,在成语中使用谐音字,如“钱途无量”、“鸡不可失”等。而“不要在马路上瞎兜八兜,回屋里厢上网去”的方言广告、“玩美女人”等含有不良文化倾向的广告,也被立即要求整改。
与广告、橱窗中不规范文字的整改相比较,企业使用繁体字牌匾的现象要纠正,却是难上加难。店家不肯改的理由通常是:延续传统做法、繁体字漂亮、与海外或港澳台地区接轨。尤其是特大型商厦造价昂贵的牌匾、国外著名品牌专卖店的纯外文店招,以及使用了手书繁体字名称牌的市政工程、旅游景点的规范,更成为反映较大的难点问题。
据介绍,为了维护国家法定语言文字的尊严,我国已经有7、8个省市出台了与国家大法相配套的具体实施规定,北京还曾发布政府令,规定不规范的文字如果不整改,每个字每天罚款100元。结果北京、厦门等城市都在短时间内完成了98%以上不规范文字的牌匾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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