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首页 - 新闻 - 体育 - 娱乐 - 财经 - IT - 汽车 - 房产 - 女人 - 短信 - 彩信 - 校友录 - 邮件 - 商城 - BBS - 搜狗 
Sohu首页 > 新闻频道 > 国内
台当局称将对赴大陆逾一年公务员进行“安检”

NEWS.SOHU.COM  2003年11月20日14:23  中国新闻网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  】【打印】 【关闭
 
  中新网11月20日电 台当局一条名为“涉及国家安全或重大利益公务人员查核条例”的草案,今日上午在“考试院会”正式出炉。据称须接受“安全查核”的公务人员本人、配偶及其近亲,曾在1987年11月2日开放赴大陆探亲时在大陆或港澳连续停留一年以上者,均需接受“安全查核”。

  据“中央社”报道,台“考试院院会”今天通过了这条条已讨论多时的“涉及国家安全或重大利益公务人员查核条例”草案,据称其适用对象为涉及“国家安全”或“重大利益”的公务人员。该案将于近日送“立法院”审议。

  据了解,该“草案”称,对应办理查核职务的公务人员,查核项目计有10款:包括与动员戡乱时期终止后曾犯“内乱罪”、“外患罪”经判刑确定或通缉有案尚未结案者、有密切联系者。未经许可或授权,曾与外国情治单位、大陆地区或香港、澳门官方或其代表机构联系者。但国际礼仪必要接触者,不在此限。“曾受到外国政府、大陆地区或香港、澳门官方利诱、胁迫”,从事“不利国家安全”或重大利益情事者等等,均须接受“安全查核”。

  此外,该“草案”还称对于1992年9月18日“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施行后,原为大陆地区民众,经来台设籍定居者;原为外国人或无国籍人,“依‘国籍法’规定申请归化者”;原为“国民”中已回复“国籍”或撤销丧失“国籍”者;及公务人员本人、三亲等以内的血亲、配偶或一亲等的姻亲,曾在外国、大陆地区或香港、澳门担任其党务、军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机关(构)、团体职务者,均须接受检查。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  】【打印】 【关闭



中国艾滋病二十年
·北京的哥 不再侃政治
·房产暴利 有道理?
·白衣天使为何与狼共舞?



-- 给编辑写信



ChinaRen - 搜狐招聘 - 网站登录 - 帮助中心 - 设置首页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保护隐私权 - About SOHU - 公司介绍
Copyright © 2005 Sohu.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搜狐公司 版权所有

 ■ 相关连接


 ■ 我来说两句
用  户:        匿名发出:
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00000008号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规定》
 ■ 新闻自写短信
对方手机:
[最多2个] (半角逗号分隔;0.2元/条)
短信内容:
署    名  
手    机  
密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