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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昂首再婚 晚霞恋曲更动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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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1月20日08:15 北国网-沈阳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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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实施一个半月来,越来越多的老年人“昂首挺胸”地步入婚姻殿堂。记者了解到,从“十一”以来,仅在沈河婚姻登记处,就有20多对老年人前来办理了结婚手续。以往老年人到这里登记,不过是一个月两三对罢了。
同居不婚 老年人昔日的选择
过去,老年人再婚面临了种种阻碍。一是观念上的,有的子女认为父母再婚丢面子;二是经济上的,担心父母再婚后影响了自己的继承权;三是赡养关系上的,认为父母再婚后就为自己增加了负担。
老年人以往再婚大多只同居不登记,其原因基本是许多老人不愿因再婚而到原所在单位或居住的社区街道开介绍信,怕引来各方议论,加上财产分割等问题。老年人选择不结婚远没有年轻人那么潇洒,他们不婚的背后隐藏着更多的是无奈和苦涩。
未婚同居 无法维护利益
据市老龄委的一位同志介绍,老年人未婚同居现象,其实一直在困扰着双方,他们住在一起,却有各自另外的生活“基地”。老人作出这样的选择,实际上是他们在现实矛盾与自身需求中作了一个妥协。那些追求晚年幸福的老人们,应慎重对待未婚同居,未婚同居不为法律所认可,其间如果当事双方的权利受到侵害,是无法得到法律保障的。
婚后矛盾婚前解决
另据民政部门的同志介绍,据民政部门的了解,老年人再婚以后,有的非常幸福。因为婚后的矛盾,他们婚前都解决了。他们或者在婚前的财产归属做了约定,或者婚后生活的规则做了约定。从人情上讲,这似乎太功利、没有情分,但是这最低的要求,最低的标准,可以在那些约束的基础上生活,没有任何财产等问题的纠葛。老年人再婚美丽的黄昏恋曲
11月14日,在沈河区婚姻登记处,记者看到一位68岁的韩老先生和韩老先生的60岁的“新人”,他们神情自然地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韩老先生告诉记者,这个登记处照顾他岁数大,就让他先进来登记。韩老先生是从事法律的工作者,以往结婚需要审核、婚检等等步骤,一折腾就是一天,现在可好了,简简单单,很快就可以办完手续,而且工作服务质量也好。韩老先生打算趁着自己走路还轻松,准备带他的新老伴去南方逛逛。韩老先生的新老伴儿表示,能和性格开朗,为人豁达的韩老认识并走到一起去很高兴。
给老年人再婚多一些保障
在沈阳,我们也常常可以看到一些儿女们动用暴力等强制手段阻止父或母再婚的事情发生。也许我们无法改变别人的观念,但是《婚姻法(修正草案)》突破性地将老年人再婚问题列入其中,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老年人的再婚权利,其中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生活,明确提出儿女干涉父母再婚是违法行为……
随着法律的不断健全,社会的不断进步,真正保障老年人再婚的权利,还应对以种种理由、种种手段粗暴干涉老年人再婚的人明确法律责任,以增加法律的权威性。老年人也可以大大方方地争取自己的晚年幸福,法律是重要武器,社会各界的支持是坚强的后盾!本报记者刘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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