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人民币业务香港开闸(图) |
|
|
| NEWS.SOHU.COM 2003年11月20日10:03 长沙晚报 |
|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大 中 小】【打印】 【关闭】 |
|
|
11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与香港金融管理局合作备忘录在北京人民大会堂签字。
内地居民个人可以持内地银行发行的人民币卡,赴港消费支付或在香港自动取款机上提取少量港币现金
内地居民个人携带人民币现钞赴港后,可按现钞兑换的限额清算条件,每人每次在银行柜台兑换等值6000元人民币的港币
香港银行办理个人人民币业务不影响内地反洗钱工作开办人民币业务不同于在港开设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
香港开办个人人民币业务不影响内地人民币汇率稳定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9日电(记者赵新兵朱华颖)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黄菊19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了来访的香港财政司司长唐英年和香港银行公会代表团,会见后出席了中国人民银行与香港金融管理局合作备忘录签字仪式。
黄菊在会见时指出,香港回归6年多来,我们坚定不移地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全力支持以董建华先生为行政长官的香港特区政府依法施政,保持香港的繁荣稳定。黄菊说,协议签定后,香港银行将在港办理个人有关人民币业务,这是内地与香港金融合作中的一件大事,希望内地与香港金融管理部门密切合作,保证这项业务如期顺利进行。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和香港金融管理局总裁任志刚分别代表人民银行和香港金管局在合作备忘录上签字并参加会见。
经国务院批准,香港银行将在港办理人民币存款、兑换、银行卡和汇款四项个人人民币业务。为此,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公告》,宣布为香港银行在港办理个人人民币业务提供清算渠道和回流机制,以便利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之间的经贸和人员往来,引导在香港的人民币有序回流。
中国人民银行将商香港金融管理局选择一家符合一定条件的香港持牌银行并授权其作为香港银行个人人民币业务清算行(简称清算行),在人民银行开立清算帐户,集中办理香港人民币头寸的存取、人民币现钞运送,为与其签定人民币清算协议的其他香港持牌银行(简称参加行)提供人民币存款的转存、兑换和平盘、人民币银行卡的清算和人民币汇款的转汇服务。
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此项清算安排,目前仅限于满足内地与香港居民个人往来和小额旅游消费的需求,不涉及大额经常项下的交易和人民币的贷款、投融资等资本项目交易。该清算安排将支持香港银行在港办理人民币业务,增加业务品种,改善金融服务。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