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日报讯 (记者翁赵力)劳模是一个企业甚至一个城市学习的榜样,他们为企业的发展、城市的进步作出了贡献,为对他们作出的贡献予以肯定,我市对劳模给予了荣誉津贴,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劳模的待遇并没有相应提高。为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劳模的关心,我市将提高劳模待遇。这是记者从昨日上午召开的市政府与市总工会联席会议上获悉的。 据了解,目前的劳模荣誉津贴标准是1997年制定的,以后一直没有调整,已不适应我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市四套领导班子为此专门召开了全国劳模座谈会,听取了劳模的意见和建议。市政府通过与有关部门协商,决定在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对劳模的荣誉津贴作适当调整,提高我市市级劳模荣誉津贴。具体标准为:市级劳模从目前的每月20元提高到每月80元,1955年至1965年的市级先进生产(工作)者提高到每月60元;省级和全国劳模的荣誉津贴根据省里将要出台的新标准执行。同时在解决劳模住房问题上,对于住房困难并符合经济适用房认购条件的劳模,采取不排队轮候,房源从经济适用房中划出,按有关规定办理购房手续。 据悉,市劳模先进荣誉津贴新标准,将待省里文件出台后与省级以上劳模荣誉津贴新标准一并实施。对确有困难、无法落实劳模荣誉津贴的企业,其退休劳模荣誉津贴由市财政在市政府建立的劳模专项经费中开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