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批准“大长沙”规划 |
|
|
| NEWS.SOHU.COM 2003年11月20日11:10 长沙晚报 |
|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大 中 小】【打印】 【关闭】 |
|
|
新报记者龚晓报道 国务院日前批复了修订后的《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到2020年,长沙的规划区面积将从90版规划的960平方公里扩大到2893平方公里,城市居住人口将增至310万,将近比现在翻一番。
此次批复的总体规划,其主要特点是发展“大生态”、建设大网络的“大长沙”。与长沙城区紧邻的长沙县、望城县部分区域,被纳入了规划范围。
总体规划把长沙的发展目标定位为我国中部地区重要的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其主要标志包括:基本形成与区域性中心城市相匹配的城市功能布局,构筑山清水秀融绿洲名城为一体的城市空间;基本形成城乡一体、协调发展的市域城镇布局,并与株洲、湘潭共同构筑经济发达、布局合理的城市群;基本形成郊区以大型生态林地为主体、主城以一江一圈为骨架的绿色空间体系;基本形成与现代化相匹配的基础设施框架,以霞凝港、黄花机场、数码信息港及高速铁路、高速公路为主体,建设一批区域性重大枢纽工程等。
按照规划,到2020年,长沙城市用地规模将达到400万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达到445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达到20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到50%,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国务院的批复同时强调,要控制中心城区发展规模。主城区实际居住人口要控制在264万人以内,建设用地控制在253平方公里以内,以有序引导人口和产业向周围组团转移和发展,疏解人口密度,促进城市平衡发展。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