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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挠记者采访的成本太低了

NEWS.SOHU.COM  2003年12月01日11:10  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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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11月20日上午,福建省寿宁县建设局局长叶玉宝为拒绝上电视镜头,把福建省宁德电视台记者的摄像机给砸了,这还不过瘾,接着又把摄像机扔到了河里,这还不过瘾,接着又把记者狠狠地打了一拳。(《中国青年报》2003年11月29日报道)

  叶局长大人看来你是不愿意上电视镜头的。当然,也许叶局长大人上电视镜头上腻了,过去像局长一级的人物,在当地的电视里是经常抛头露面的。就拿叶局长大人来说吧,过去在县里的建筑工程破土动工和竣工的典礼上,我想应该少不了你叶局长大人的身影吧。叶局长大人,你是不是想把电视镜头让给群众?如果是这么的想法,那么你的想法是对的。这与中央提出的新闻报道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是一致的。那么,你拒绝上电视镜头则是领导干部转变作风的一个实际行动。如果是这样的话,我斗胆建议寿宁县委发出向叶玉宝学习的号召,当然同时我还要提醒寿宁县委号召向叶玉宝学习的时候一定要打个括号说明一下:砸摄像机、打记者的事就不要学了。

  提到砸摄像机、殴打记者的事,我便对叶局长大人是真转变作风还是假转变作风产生怀疑:转变作风就转变作风吧,为什么要砸摄像机?为什么要殴打记者?砸摄像机、殴打记者算什么样的作风?如果转变作风需要付出这样的代价,我看你的作风不转变也罢。看来,叶局长大人不是真正的转变作风,而是怕家丑外扬,怕新闻舆论监督。

  原来,寿宁县发生了一起建房纠纷,宁德电视台记者是赶去了解事情真相的。我说怪了,在新闻报道要求“三贴近”的今天,一个没有惊天动地义举、没有催人泪下事迹的建设局局长,为何受到了一家地市级电视台的青睐?我说怪了,叶局长大人为何一见到电视摄像机就顿时激动起来?并大声嚷道:“你当什么记者,拍什么!”我说怪了,叶局长大人,为何要追到办公室外的走廊上,朝记者的下巴狠狠地打一拳;为何要抢过记者的摄像机狠狠地摔在地上,尔后又捡起来从5楼扔到河里?

  既然是与舆论监督有关,叶局长大人你就不能拒绝上电视镜头了,也就是说不能拒绝采访,理由有三。其一,这是你的身份决定了的。你是一个国家公务员,是一个公众人物。像你这样的公众人物在诸如办公室等公共场所是不应主张隐私权和肖像权的。记者是在你的办公室里拍摄你的光辉形象,又不是在你的家里拍摄你的镜头,记者是想把你的光辉形象用于新闻报道,又不是准备用于做广告,你凭什么拒绝记者拍摄,凭什么拒绝记者采访?对建房纠纷问题拒绝采访,就等于是扼杀了群众在建房纠纷问题上的知情权。其二,这是你的职责决定了的。你是寿宁县建设局的一局之长,是局里的一把手,你的职责就是管建设局的全盘工作。局里的大事难道不是由你局长大人拍的板?县里一些建设方面的事难道你局长大人不过问?找你了解建房纠纷问题的情况有何之错?了解这样的情况不找你建设局又去找谁?难道要去找别的什么局不成?难道要按你所说的“去找开发商”?其三,这是事情的性质决定了的。建房纠纷是一件扯麻纱的事,肯定有不少问题需要解决。这其中的问题是你的部属能说清楚、能解决得了的吗?作为一个县的建设局局长,有责任、有义务给个说法,不能推脱。叶局长大人一会儿推脱说要去“找纪检组长”,一会儿又推脱说要去“找开发商”,这分明是想推脱责任,推脱矛盾。不知叶局长大人遇到有好处得的事是否也推脱过?

  我们要给予肯定的是,叶局长大人还是有一点点承认错误的勇气的。2003年11月28日,叶局长大人在寿宁县纪委书记的带领下,来到宁德电视台向当事记者鞠躬道歉,并送上了慰问金。他一再说:“事情发生在建设局,作为局长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向记者赔个不是。”乍一听叶局长大人的话,还觉得他是个敢于承认错误的人。然而,仔细一分析他的这番话就会觉得并非如此,他的话给人真正的感觉是好像是他的部下犯了错误似的。再者,他对动手打记者一事金口难开,表示沉默。《中国青年报》记者曾接通过他的手机,问他到底有没有动手打人时,叶局长大人带着哭腔说:“对不起,你不要追问。我现在不管怎么讲都没有用!”随即把手机挂断了。看来,他想赖账,想不承认打了记者。从这点来看,他不是一个真正的敢于承认错误的人。这样的人也配当局长?

  显而易见,叶局长大人阻挠记者采访、殴打记者、砸毁摄像设备的成本太低了。他把记者打成了一级轻微伤(经法医鉴定),把摄像设备砸了个稀烂,这都是事实。对于如此恶劣的行为,难道鞠个躬,道个歉,送上一点慰问金,停职检查就可以完事了吗?我看还不够,还应该依纪依规依法受到党纪政纪和治安刑事处罚!

  (作者 胡德桂)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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