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首页 - 新闻 - 体育 - 娱乐 - 财经 - IT - 汽车 - 房产 - 女人 - 短信 - 彩信 - 校友录 - 邮件 - 商城 - BBS - 搜狗 
Sohu首页 > 新闻频道 > 国内 > 搜狐网、红网-百姓呼声联合报道 > 呼声调查
湖南沅江一起车祸14死 职能部门不作为被判赔偿

NEWS.SOHU.COM  2003年12月03日15:52  红网-百姓呼声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  】【打印】 【关闭
 

  张海和陶海龙都是沅江市的普通农民,两年前的一起车祸夺去了他们亲人的生命,由此,他们和那场车祸中同样遭此不幸的12名受难者家属以有关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为由将沅江市交通局和沅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一并告上了法庭。

  11月14日,当张海、陶海龙等人接到沅江市人民法院送达的判决书时,他们还不敢相信自己赢了这场官司。

  沅江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由于肇事车辆是无证无牌的报废车,沅江市交通局、沅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客观上放任了肇事司机的违章车辆上路行驶,致使肇事司机在固定的旅客运输线上违法营运近两年时间,因此,两部门应当承担一定的行政赔偿责任。根据法院判决,沅江市交通局须支付14位遇难者赔偿金等共计20.98万元,交警大队须支付31.47万元。

  惨剧发生在防洪大堤上

  导致这场灾祸的最初原因是一辆报废车和一个无证驾驶的司机。

  据张海回忆,2001年11月25日的天气出奇的好,“太阳亮得惊人!”下午2时左右,在送母亲黄雪英和嫂子搭乘了一辆中巴车走后,他像往常一样,骑着自己的摩托车到渡口接客营生。

  车子还只跑一趟,生意就做不下去了。大约20多分钟左右,他突然接到邻居的一个电话,称在新华乡对面的草尾镇发生了一起事故,中巴车掉进河里,好像张海的母亲和嫂子也在其中。 张海心惊肉跳,急驰而去。

  到现场时已经是一片混乱,有关部门的人员忙着打捞车辆。直到晚上12点左右,张海看见了母亲和嫂子仍在车里,“像是睡着了”。

  显然,事情来得突然,没有给她们任何躲避的机会。

  在张海和家人为母亲和嫂子的遇难而痛哭失声之时,家住白沙乡西安村的陶飞龙仍在苦苦寻找女儿陶茜的下落。

  在车祸中跳水逃生的儿子陶坤打电话报来凶讯后,他的神志一直处于一种恍惚的状态。

  陶飞龙称,当时儿子陶坤和女儿陶茜都坐在这趟车上。事发时,儿子陶坤突然发现中巴车从大堤往河里下滑,便纵身跳下了车。

  当他准备下水去救妹妹时,被第一个从落水车内游出来的李献军和肇事司机许佑良拦住。

  陆陆续续从车里游出了9个人,之后就再没有人冒出头来。

  陶坤放声大哭,直到看见父亲的身影。

  这场夺去了14条人命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究竟是怎样发生的呢?

  沅江市“11.25”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小组的总结报告上用130个字的篇幅讲述了事发的经过:

  2001年11月25日下午2时左右,肇事者许佑良驾驶肇事车,载客21人,从沅江市新华乡某渡口沿着防洪大堤开往沅江市共华镇。在2点20分,因转向系统失控,从防洪大堤堤面左侧以约60度的角度顺着堤坡冲入赤磊河中,在距离河岸4.5米,水深约5米的河水中沉没。 司乘人员全部落水,只有驾驶员许佑良在内的8人生还,其余14人死亡。

  当地政府的调查报告所说的乘车人数21人与当事人叙述的22人有1人之差,原因据估计是陶飞龙的儿子陶坤从车上跳下的事情被忽略了。 而另外的一个情况却因此而变得十分明显:这个肇事车在出事时的超载率高达近90%!打捞遇难者尸体的工作也持续了一周。

  出事的原因很简单:许佑良的这台中巴车是无牌无照的拼装车,事故发生前转向传动系统中直拉杆被焊接过。该车由许佑良的妹夫以1.1万元的价格从沅江市熙和乡丁某处购进,使用一个月后,转手以1.2万元的价格卖给了许佑良。 张海说,为什么许佑良的车子能在防洪大堤上跑,就算大堤上能行车,为什么连一点警示的牌子都没有。而记者从沅江市交警大队的一份报告中看到,事发一年多后,在长春大堤东线防洪大堤、共双茶垸南线和北线防洪大堤等不适宜客运车辆通行的地方,仍然有客运车辆运行。

  “谁让跑车就找谁去!”

  事故发生后,益阳市政府成立了以一位市政府副秘书长为组长,各有关部门参与的事故调查组,开展了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调查组认为,许佑良无证驾驶报废车辆是造成事故最主要的原因。而负责该辖区内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的沅江市白沙乡派出所对无牌无证特别是肇事车辆监管不严,以罚代管,工作严重失职,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同时,沅江市共华交管站对该肇事车辆无牌无证参与客运在处罚时违规收取管理费,而未实行有效管理,也是该事故发生的重要管理原因。调查结论出来后,包括沅江市负责人在内的多人分别受到通报批评和行政警告、记过和撤职的处分。而肇事司机许佑良则被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据张海和陶飞龙回忆,事情发生后,当地政府在事故处理时工作十分认真,有条不紊,这让他们感到很放心。 事情后来的变化是因为对事故善后的处理产生了分歧。据遇难者的家属们称,事发后,当地的乡镇政府支付了3000元的安葬费用,但这显然不够。于是,很多人都在等候对事故善后的进一步处理。但等待的只是失望。

  2001年12月,一些遇难者家属找到沅江市政府,得到的回答既客气又简洁:事故是司机造成的,政府没有责任,可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之后,沅江市政府的有关领导和交警大队的负责人给每户送来3000元“民政救济金”。矛头于是转向了肇事司机许佑良。2002年4月28日,沅江市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决许佑良有期徒刑6年。而在这一判决书中,沅江市法院也指出,这一事故应为特大交通事故。许佑良的家中也是一贫如洗,面对前来追讨赔偿的人许佑良的家人抛出了一句话:谁让我的孩子跑车就找谁去!似乎是一语点醒梦中人。

  此后,张海、陶飞龙等人开始频频上访,到沅江市、益阳市和省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各级领导都作了批示,但问题就是没有得到解决。沅江市的一些部门的答复是,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发生车祸应该向肇事司机依法取得附带民事赔偿,与政府部门无关。心中不服的遇难者家属开始找律师进行咨询。

  后来成为14个遇难者家属诉讼代理人的陈长青律师则认为,沅江市的有关政府部门在这起特大交通事故中应当承担责任,也因此应该赔偿遇难者家属的损失。

  陈长青指出,在沅江市公安局2001年8月15日下发的《整治机动车假牌假证工作方案》和同年8月31日下发的《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章行动实施方案》及沅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印发的《北部地区交通秩序整治和安全管理方案》中都说明了沅江市公安局和交警大队对本辖区内存在的无牌无证车辆非法营运的情况非常清楚,但是治理整顿过程中却没有按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整治,没有履行法定职责。

  同样,沅江市交通局也是如此。在明知这些车辆没有合法手续,却收费而不加以整治取缔。这些在益阳市的事故调查小组的报告中已经予以了明确的定性。因而责任不容推卸。

  在申请处理而久无音讯后,张海等人委托律师起诉沅江市交通局和公安局交警大队。

  2002年12月,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2003年5月,该案转由沅江市人民法院审理。

  败诉将引发连锁反应?

  对于此次法院的判决,作为被告的交通局和交警大队觉得难以接受。沅江市交通局在今年8月15日上报沅江市委和市政府的报告中陈述了自己的理由。他们认为,该案不属于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道路交通的安全立法、维护,事故的处理,驾驶员的考核等工作,都是公安部门的职责。

  对于收取许佑良交通规费的事情,该局监察审计股的一位陈姓负责人称,交通部门收取许佑良的交通规费并不表示允许和默认其客运,因为按照《湖南省交通规费征收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只要许佑良的车子上路运行,参与营运,就应该承担缴费责任。

  同时按照规定,该局对无证无牌的报废车从事营运不能上路稽查,也不能强制报废,他们只是在2001年的七八月间对许佑良两次进行了罚款,并发出“立即停止车辆运行的书面通知”,因此他们的管理是尽到了职责的。 交通局否认有责任,而沅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也提出不同的看法。

  该大队办公室一位姓吴的人士告诉记者,事发地段为防洪大堤,该路段平时是不允许机动车辆行驶的。但当时因为新华乡的一条简易公路正在施工而临时改道通行,有关部门却没有以任何形式通知交警部门。如果让交警进行路线勘察,交警部门肯定不会同意。

  这位吴姓人士还说,在该大堤上无安全墩和其他安全设施、警示标志,因此这起交通事故应该属非道路交通事故,不属于他们的管辖责任。对于罹难者家属提出的交警部门“只罚款而不取缔报废车辆”之事,他认为其实在实际中执行有苦衷。国务院和省里都说对报废车要采取强制措施,但规定又很模糊,不好操作。因此交警部门只好多次下发整改通知书,可对方不听,他们也没有办法。

  对这一说法,陈长青律师提出了不同看法。

  他认为,对于报废车的管理,国家的行政法规和规章上有着强制性规定,不执行也就是没有作为。而沅江市共华交管站收取了许佑良的交通规费也就是允许和默认其客运行为。按照2001年4月21日颁发的《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要求: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负责行政审批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查封、取缔,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未依照本规定履行职责,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的,对部门或者机构的正职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沅江市交通局和交警大队的相关负责人称,此案在全省尚属首例,法院判决他们败诉,他们肯定会上诉。因为这个先例一开,“管理不力的理由在行政部门随处都可以找得到,那会引起连锁反应。”

  

  (《百姓呼声》联动媒体 湘声报 记者 张 权 )

  

转自搜狐
此稿为《红网-百姓呼声》供搜狐网独家稿件,如要转载请与红网-百姓呼声或搜狐新闻中心联系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  】【打印】 【关闭



中国艾滋病二十年
·北京的哥 不再侃政治
·房产暴利 有道理?
·白衣天使为何与狼共舞?



-- 给编辑写信



ChinaRen - 搜狐招聘 - 网站登录 - 帮助中心 - 设置首页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保护隐私权 - About SOHU - 公司介绍
Copyright © 2005 Sohu.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搜狐公司 版权所有

 ■ 相关连接
  • 湖南茶陵县货主揭开铁路运输“倒车”黑幕(12/03 15:42)
  • 4名记者在湖南宁乡被殴事件续:打人者被抓(图)(12/01 15:46)
  • 金寨县电力公司带资上岗惹风波(组图)(11/30 15:41)
  • 红网百姓呼声受关注 <青年记者>论网上舆论监督(11/25 15:31)
  • 湖南浏阳一村官的权力大 从其门前过要留买路钱(11/23 22:03)
  • 湖南平江花费千万建殡仪馆 却在其内做道场(图)(11/19 00:08)
  • 为了1800名村民利益 记者采访遭受围殴(图)(11/10 16:09)
  • 长沙一超市问题多:特价家具原是“三无”产品(11/05 23:21)
  • 爱家超市:长了翅膀的长短款(11/04 08:28)


  •  ■ 我来说两句
    用  户:        匿名发出:
    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00000008号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规定》
     ■ 新闻自写短信
    对方手机:
    [最多2个] (半角逗号分隔;0.2元/条)
    短信内容:
    署    名  
    手    机  
    密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