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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贪官”行贿写日记

NEWS.SOHU.COM  2003年12月09日01:47  东方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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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一铁路器材供应商 主人公: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物管部两工作人员

  新报率先报道的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物管部揪出两名“贪官”一案有了新结果: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这两名“贪官”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5年。有意思的是,刚开始两名“贪官”拒不认罪,直到检察人员从行贿人住宅处搜出一本行贿日记后,两人才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面对传唤 拒不认账

  湘钢物管部计划科熊伯强利用职务之便,大肆收受谢某等人所送的回扣,金额累计14万余元。与此同时,该物管部回收科彭仓良也收受了谢某等人所送的5万余元。两人刚开始被湘潭市岳塘区检察院传唤时,抱着侥幸的态度极力狡辩,拒不认账。侦查工作曾一度陷入僵局。

  一本日记 兜出老底

  见此情形,侦查人员巧妙转移了侦查视线,对行贿人谢某住宅进行了全面搜查,从中搜出一个红色封面的日记本,日记本里详细记载了谢本人每次行贿的具体时间、地点、金额以及事由。在铁的证据面前,熊、彭两人不得不低头认罪,如实交代了受贿的事实和过程。

  铁的记录 历历在目

  原来,谢某多年来一直是湘钢的铁路器材供应商,与物管部业务来往较多。为稳定业务,谢某打起了“金钱牌”。为有据可查,他将每次行贿的情况都详细记在一个小本子上。没想到正是这个小本子,彻底制伏了湘钢这两名“贪官”。鉴于谢某在被追诉前能够主动交代行贿行为,湘潭市岳塘区检察院对其依法作出了不起诉的处理决定,而受贿人熊、彭却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湖南《东方新报》驻湘潭特派记者唐志军 通讯员岳检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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