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起,“燃油加价”上限提高3个百分点
新快报讯(记者 夏畅) 昨日,国家民航总局发布消息称,国内民航机票价格从12月15日起“燃油加价”的上浮幅度将提高3个百分点,由现行不得超过公布票价的11%调整为不得超过公布票价的14%。
民航总局在日前发布的《关于调整“燃油加价”幅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提到,根据国内航线票价与航空燃油价格变动联动机制,考虑到目前国内航空燃油价格变动情况,调整国内航线“燃油加价”幅度。
各运输航空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按2000年10月31日时国内航线公布经济舱票价上浮票价。头等、公务舱票价以上浮后的经济舱票价为基础,分别按照国内经济舱公布票价的150%和130%制定。另外,儿童、婴儿票价分别按上浮后票价的50%和10%计算。
据南航有关人士透露,目前还没有收到这份通知,但相信通知一旦到达航空公司,会很快在票价上有所反映,不过目前票价的上涨幅度还不好说。
上浮后的票价自12月15日(航班时刻)起执行,在此之前出票不再补退或补收票价差额。票价上浮后向旅客收取的“燃油加价”含在票价内,具体金额不单列。出票时在“票价计算”栏显示“含燃油加价”中文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