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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日化武诉讼中方代理人 著名律师苏向祥聊天

NEWS.SOHU.COM  2004年01月01日15:36  搜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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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苏律师已经来到搜狐聊天室,欢迎各位网友踊跃提问。

   9月29号12:30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就侵华日军遗弃化武受害者对日诉讼,96年做出一审判决孙景霞等13名中国原告胜诉,全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赔偿原告每人两千万日元。这是中国化武受害者第一次取得对日诉讼的胜利。今天我们很高兴请到对日化武诉讼中方代理人,也是八年来一直为诉讼奔波的苏向祥律师。先请苏律师和网友们打一下招呼。

  苏向祥:各位网友大家好,非常高兴第二次来到搜狐作客,与大家共同聊大家感兴趣的话题。昨天我们获得了全面的胜诉,我们要牢记9月29号这一天,也是中日联合声明签署31周年的日子,日本法官为中国的国庆送了一个大礼。

  主持人:苏律师,原告是中国13名受害者,被告是不是日本政府?

  苏向祥:被告是日本国。

  主持人:在诉讼中是不是第一次以日本国为诉讼的胜利?

  苏向祥:以日本国为被告获得全面胜诉有两起,第一起是刘年人以日本国家为被告一审获得全面胜诉,日本政府现在正在上诉中,此案正在高等法院开庭审理。支持原告两千万日元的请求,但是判决理由我们认为不如这次这么完全、彻底。这次可以说是真正意义上的划时代意义上的以被告为国家的中国原告获得胜利的一次判决。

  主持人:上次主要被告是企业。

  苏向祥:福冈劳动案件以企业和国家为共同被告,刘年人仅指日本政府。上诉是他们的权利,我们必须要阻止他上诉,能不能组织得了是另外一回事,我们已经做好阻止他上诉,劝告他不要上诉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我3号去日本东京跟日本社会各界联合到日本国会议员会见小泉首相,会见内阁长官劝阻他们不要上诉,我们也要搞一些大规模的集会游行示威活动,让日本民众敦促日本政府不要上诉。

  主持人:会见小泉已经答应了吗?

  苏向祥:没有问题。

  主持人:最近齐齐哈尔八四案件也很著名,这两起都是化武受害案件。这个要求日本政府赔偿,而八四案件日本政府提出来作为补偿和慰问。您能否把这两个案件说一下吗?什么是补偿,什么是赔偿?

  苏向祥:广泛的媒体报道当中,认为出了八四事件才出现了这么好的判决结果,其实是错误的。八四事件在8月4号出现,8月9号才有报道,本案96年提起诉讼,今年3月31号截审,9月29号宣判,按照日本法官的惯例,在宣判前两个月到三个月就把判决书写好了,可以说八四事件没有影响这个案件的判决结果。但是这个案件会影响八四事件的处理结果,也就是说日本政府单方面自相情愿在较短时间内抛出一亿日元所谓的慰问金,连补偿都不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趁着中国人匆忙的时候匆忙做出慰问,我想我们不要被他们的行动所蒙蔽,应当清醒认识到日本政府是顽固的。八四事件光慰问金是不行的,提到慰问金的时候还挂了一句话,因为中日联合声明已经放弃了赔偿请求权,所以一亿日元不具有任何赔偿意义。这是川口顺子在接受中文报纸采访时提到的,这个判决是对日本政治家的一次打击。

  主持人:慰问在法律上没有罪责,而赔偿是有罪责的,能不能从法律方面进一步描述一下。

  苏向祥:从文字大家可以全面理解,慰问不是法律概念,赔偿是法律上的概念,但是这两个概念的不同是因为前提不同。如果给与赔偿证明你前提有违法行,有一系列的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在这种基础上你违反了法律才涉及到赔偿。慰问是你没有任何责任,来行善,连道义上的责任都没有,只是可怜你同情你。比如我们是邻居,你家发大水了,把你家淹没了,我作为邻居安然无恙,拿着一筐鸡蛋送给你,这是出于友好的慰问,没有任何责任,是这种性质的。我第一个站出来批判日本政府慰问金,抛出来之后第二天我就在《北京青年报》和《北京晚报》提出了批判,我想民间的声音是非常重要的,这种民间声音通过广泛的传播已经传播给日本的各界,日本政治家认为这件事情很不妥,目前跟中央政府正在谈判,中央政府因为没有接受,我想也不会同意。

  网友:爱国者同盟网站发起百万网友大签名,对这次诉讼成功有没有起到作用?

  苏向祥:大家知道爱国者同盟网发起将近120万人的签名,从9.18之前的一个月发起的网络签名,对本案没有直接影响,本案判决结果在八四之前作出决定,但是网友的签名对八四事件对日后提起的其它化学武器爆炸的受害事件获得全面解决,给日本政府传递中国人的声音,敦促日本政府正确解决遗弃化学武器和炮弹事件意义非同寻常。

  网友:赔偿金额比较低,能不能再高一些?

  苏向祥:我们依据的是中国法律和日本法律,如果按照中国法律,我们就不用解释了。中国损害赔偿案件做出这样的判决是很高额的。日本是一个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是世界上最高的消费国家,没有依据中国法律提出赔偿数额,完全是按照日本法律提出的,我们不应当只停留在数字结果上,只要给判决承担所有责任就证明他有过错。我想数字虽然多少钱不能满足受害人受到的痛苦,但是起码起到慰藉,对于原告人来说这种赔偿数额是现实的。

  网友:两千万是怎么计算出来的?

  苏向祥:这个数额我们提的是上限,没有提下限,参照日本国内的事件,日本法院以前所做出怎样的判决,最主要是我们提出不同的数额是依据受害人的受害状况决定的。受害人有轻有重,所以我们提出不同的数额,这在中国法院也是通行的。两千万日元我们认为全额支持,我们可能提三千万日元也可能全额支持,这个数字是现实的,我们的目标是承担责任而且要对所有中国的化学武器和炮弹受害者承担责任。日本政府我们要求日本国会立法全面解决,这就涉及到整体事件,这个事件是代表性的,如果日本政府主动提出和解的时候,我们要参照这个数字。

  网友:请问这次诉讼对其它的民间索赔会不会起到促进作用?

  苏向祥:我注意到有的专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到,给这个幻觉泼了一盆冷水,他们完全是在圈外看这件事情。我们完全是硬拼去做的每个案件,包括慰安妇案件、731案件等,能取得这样的成绩我们是比较满意的。可以说中日联合声明的障碍对法官彻底批判,日本政府一直依据中日联合声明放弃国家赔偿等于放弃国民赔偿为理由进行抗辩,这次日本法官彻头彻尾予以全面批判,这也是我们的主张,全面予以支持。这次法官认定从86年2月中国的受害者取得护照去日本打官司是不可能的,因为在这之前中国还没有出入境管理法,86年2月所有的诉讼案件当中是突破最明确的一个地方,也可能是以后的案件都要参照这个时间计算。

  网友:日本国内对此案对中方胜诉的反应如何?

  苏向祥:中国原告去日本法庭接受判决带着刘敏父亲的遗像以及肖庆武的遗像坐在法庭上,法庭开庭两分钟的时候就知道结果了,大家打出的暗语。宣判结束以后,日本的律师跪在地上手怵着地欢呼,所有的人都流泪了。被告脸色苍白,灰溜溜地跑了。法庭外几乎所有的世界通讯社在日本的全到了,为什么引起这么广泛的关注?一个是5月15号的判决以及今年发生在日本次生县的日本受害者也引起广泛关注,法庭外记者云集,世界各地通讯社都在那儿,这是媒体的反映。另外民众的反映,认为这个判决是理所当然的判决,日本政府就应当这样做,应当主动做,不要等着司法进行判决。各大通讯社全在头版头条做了大幅度的报道,昨天所有的报纸都有夕刊,都在头版头条做了大幅报道,而且有照片。另外日本关防副长官说这个判决太厉害了。外务省发言人说,这个判决太严重了。这是日本政治家的反应。

  主持人:这次判决为什么对中方如此有利?是不是因为五月份日本国内也发生了化武受害案造成舆论,中国和日本同样都是化武受害者应该一视同仁?

  苏向祥:我们立即对5月15号的法官进行批判,为了消除5月15号判决对9月29号判决的影响,我们立即做出对日本受害人政府所决定的书面证据、调查报告交给9月29号的法官。我们也把中国政府外交部的新闻发言人讲话交给他作为证据使用,同时我们为了感动法官把中国现在所有的受害者由我和罗丽娟律师形成完整的报告,为了消除不良影响做出全面努力。日本受害者对这个案件的影响只是一个方面,最主要的方面是我们的事实,我们法庭的开庭辩论、证据提交非常成功,感动了法官。

  网友:这次的主审法官和5月15号的法官是一个人吗?这次的法官是一个勇敢承认错误的人。

  苏向祥:他们都是民事审判部的,但是是两个法官。5月15号的法官是没有勇气的,这次的法官叫片山良广,这样的法官在日本很少。随着我们诉讼的推进,随着我们活动的进一步加强,这样的法官会越来越多。

  网友:没有京沪高铁建设的问题,这次诉讼肯定会打败。

    苏向祥:风马牛不相及。

  网友:日本团到珠海买春您有什么看法?

  苏向祥:日本人违反了中国的法律,起码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涉及到嫖娼,如果是嫖娼属实的话,完全可以按照中国法律进行五千元的罚款。组织、容留、介绍的人要追究刑事责任。对酒店要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限期整改,而且要立即停业,直到国家有关部门发话,文化部门发话才能开业。遗憾的是,当地有关部门虽然做出了停业整顿的决定,但是仍然在正常营业,谁给它这样的保护伞,我们应当把它揪出来。对于日本人来说,除了承担嫖娼的五千元罚款以外,对日本政府要提出强烈抗议,怎么教育日本国民的?我们欣喜看到外交部已经出面交涉了。

  主持人:能不能从心理角度来谈谈这个问题,这次事件令人震惊一个是规模之大,几百人和几百个中国妓女进行交易。日本人放话说就是来玩中国姑娘的,特别选择了918这个日子。日本人是不是有意发泄什么?中国人是不是太健忘?

  苏向祥:无论如何这是伤害中国人感情的一件事情,这是非常敏感的一个问题。所以日本政府必须对他没有教育好本国国民要承担向中国民众和政府谢罪的责任,日本政府谢罪是可以的。这个事件既然发生了,我们也不要广泛猜测,完全在法律框架内把法律执行好了就行了,不要考虑法律之外的事。在法律框架内有理有据对它进行打击。

  主持人:据说酒店管理方感觉到很委屈,这种事件在珠海很普遍,这个事件大了点儿,又赶上918,您怎么看待?

  苏向祥:这是弱智的抗辩理由,根本不能成立,进一步伤害了自己人。我现在认为要反省的不仅仅是日本人,中国有些地方有些人也应当对历史认识问题进行深刻反省。

  网友:希望您谈一谈怎么样引导中国的民间声音表达中国民众对日战争的赔偿立场。

  苏向祥:实事求是说,中国的民间声音会影响日本政府对中国政府的政策,民间声音我认为完全应当在法律框架内理性发出自己的声音,我们不主张对任何事情没有帮助的过激言行。我们认为资助本身钱不是主要的,八年过来了没有因为钱而工作,我们不会因为钱而使所有事件处在尴尬境界,我们卖房卖地也会让受害人去日本。我为什么发动这样的倡议,我做了三个报告发出这样的倡议。司法部所属的《法律服务时报》杨元春小姐知道这件事情的时候表示了歉意,说我们做法律工作的人不知道这些事件,我以为她说完就算了,回家行动去了。第二天她告诉我,我有一个想法不知道你同不同意,我们要为受害人进行捐款,表达中国人的声音。我说是好事,马上在天通苑社区网站上发出了这样的倡议,最后回龙观小区也有响应,捐款一万八千二百六十六元两毛八分钱。

  网友:铁证如山的事实为什么官司那么难打?

  苏向祥:在日本认定事实得到赔偿是一回事,一般人认为认定事实了,驳回是不可以理解的。本次事件从96年提起诉讼,到现在为止才做出判决将近七年时间,要有耐心才能做得下去。我们认为跨国诉讼按照日本法律也不违法,跨国诉讼事件没有审判期限要求,因为这个事件涉及到众多复杂问题,事实上、法律上的,中国政治和日本的政治。我们在每一件突破的时候都非常艰难,所以说从案件本身的性质决定打了这么长时间的官司也是情理之中的,不是法官有意刁难故意拖延时间,但是日本政府是这个态度,我们批判的是它。

  主持人:能不能稍微具体来谈一下,您从开始调查起到推动这个事情最后取得昨天的重大突破,主要克服了哪几大障碍?最难的是哪几步?

  苏向祥:所有的证据都不在了,间接证据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这件事情非常艰难。这是我在中国做了这么多年,我欣慰的是事实得到了认定。另外我们要说服日本法官进行事实调查,首先是法庭辩论通过才能进行事实调查。一般情况下法官没有进入事实调查的时候,法律辩论的时候就被直接驳回。我们首先在法律上要突破所有障碍,这几个障碍是时效、中日联合声明、国家无大责、个人是否有权起诉国家等等一系列日本政府设置的障碍,我们都要在法律辩论上获得法官的认同,法官认同了才能进行事实调查。认同从97年到2001年法官终于决定可以进入事实调查。中国证人去日本还有一个签证时间的问题,而且有很多中国原告要去日本。另外我们请了日军的老兵作证,在战场上使用化学武器的老兵我们都要请他们作证,说服他们也是很艰难的,我们认为说服他们是非常重要的,无论时间多长日本法官都等。一系列过程非常非常艰难,难以想象。所以说我们是用心培养这个案件。

 主持人:听说胜诉之后昨天您在去昌平政法大学的路上,当时流鼻血了。是不是因为官司太累造成上火,对您的身体有一定的损耗。

  苏向祥:平时都没有的事情,手一碰流血了,当时很吃惊,不过这是带着喜悦流的血,没有流泪。昨天晚上我没有睡觉,我说昨夜无人入睡,知道这个消息的人都会思考。没有直接进入这个案子的人也会给自己提出思考,国庆到了,日本法官片山良广献给中国民众最好的礼物。

  知道这个结果我不是激动,而是释放自己,我是一个人被五花大绑绑在了一个地方,一瞬间被剪刀剪开释放了,突然间轻松了很多。我们觉得这个压力不仅仅来自日本政府,不仅仅来自于日本法官是否公正判决,还来自于受害人的理解,特别是中国所有的人。那种冷嘲热讽,那种不理解,那种讽刺挖苦,你必须全部都接纳。

  主持人:是不是有一些属于我们读者和中国人关注给你们带来压力?

  苏向祥:5月15号的判决对我们的压力太大了。我们觉得这个案件会胜诉,我们不敢说。较劲的时候非常非常难受。我们认为5月15号的判决不能成立,在此基础上我们又问了日本法官是不是会对同样事件做出不同的判决,日本律师说太多了。阿富汗难民的认定,同时民事审判部两个法官挨着隔壁,做出不同的判决。认定是难民可以留在日本,隔壁法官判决不是难民,驱逐回家。这样的案例在日本还是有的,我们坚信9月29号的法官态度比5月15号的法官态度好,有很多胜诉迹象。刘敏炮弹爆炸受害者我们认为他会败诉,没想到他胜诉了。炮弹声速意味着上万中国受害者都可以获得这样的赔偿,意义非常重大,起到典范作用。为什么胜诉?刘敏感动了法官,做完陈述的时候,法官说谢谢,谢谢。任何一个法官有史以来在日本的律师,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证人做完证还说谢谢。还有很多这样的消息。尤其一个重大障碍,中日联合声明法官没有判决之前3月31号在截审的时候做出决定,炮弹化武不属于中日联合声明调整的范畴。

  主持人:您曾经说过觉得有一些说法要纠正,或者透露更多的信息。

  苏向祥:昨天在欢乐的气氛当中,日本东京那边都在相互拥抱,支持我们的日本女士支持了八年,吉元牙子。有记者问我你流过泪吗?我说没有,我说把所有的泪水留给胜利的那一天。我昨天也没有流泪,因为胜利了,没有必要流泪,接着斗争到底。这种气氛当中出现一些差错,有关媒体报道错误应当理解,首先对于民众来说,我可以明确告诉大家,这个事件和八四事件没有任何关系,分别在1974年发生在佳木斯红旗09号船事件以及1982年发生在牡丹江光华街的中毒事件,以及1995年8月29号发生在周家炮弹发生爆炸的三起事件和八四事件没有任何事件。另外有人认为5月15号的判决这次是二审胜诉的,这是错误的,5月15号判决是97年提起诉讼的,目前这个案件是张岩、李国强等五人向日本国提起的。这次是第一批的。抗日战争纪念馆发资料的时候把5月15号判决的事实粘贴在9月29号判决上,这个错误是一个原则性错误。这个错误应当理解,其次是一个好消息,我们坚信这就是一个预报,早晚有一天要下雨,换句话说5月15号判决早晚会迎来今天全面的胜诉,这种错误我觉得是好现象。但是我希望媒体在报道的时候,给民众传递信息的时候应当准确。

  主持人:这次事件和八四事件毫无关系,今年发生的八四事件最后有没有引起全国再度的高度关注有没有对这次判决有影响?

  苏向祥:八四事件发生之后都对5月15号的判决有影响,发生了中国120万人的签名,中国民众的声音是非常重要的。单纯从案件本身性质来谈,它的判决理由没有一条能成立。从这个事件上我们有信心。其它周围人能推动这个事件让日本法官和民众有既有的良知,有正确的认识,尤其是昨天的判决,5月15号的判决已经没有任何障碍。我们认为高等法院一定能够做出公正判决。

  网友:这次胜诉之后下一步还有什么困难?和小泉见面是不是一个重要突破口?

  苏向祥:任何人想见小泉都可以见到,这是日本政治体制决定的。只要日本律师事先预约好,有时候他不在办公室,他的秘书会传达信息,我们上次已经去过他的办公室但他不在。这次我们要去很多,上次去了150多个国会议员,分十批拜访。中国所有的媒体去,制作成VCD,让他睡不着觉,让他闹心,让他什么时候回到正确的轨道什么时候拉倒。

  主持人:近期来关于日本的新闻和中日之间的新闻可能对这次判决造成影响,关键因素是案件本身的其他,比如您本人在这个案件当中的作用或者其它关键性作用请您谈一下。

  苏向祥:我个人的责任就是完成了普通律师的工作,没有什么值得骄傲的。这两个案子都是我作为代理人,罗丽娟在我们这个案子当中尤其是今年起到了很大的辅助作用。两次陪中国受害人去日本。最大的突破口是中国的受害人感动了日本法官。我们的工作是让中国受害者顺利到达东京,到日本的法庭上,说什么怎么说。

  主持人:以前他们没有达到这个高度,没有感动法官?

  苏向祥:受害人只知道受到伤害,不知道到哪儿讨回公道。这件事情的导演就是我和罗丽娟,发起人是我。在现在文明的社会用法律形式解决一切问题是应当得到广泛承认的。没有必要在网上骂人,日本政府和日本人是完全两个不同的概念。

  网友:日本政府会不会遵守它的判决?日本政府是不是以往对法官判决进行了很大干扰?

  苏向祥:可以说日本是一个司法独立的国家,法官没有上级,法官就是法官,你就是你,你没有上级。另外日本为了保护司法独立,制订了违反司法独立,比如政府内阁首相要给法官打电话,如果这个法官录音了,这个首相立即下台。换句话说,为了保证司法独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果法官想判决胜诉不用和任何人商量。日本政府必须接受东京法院的判决,日本司法是至高无上的,可以废除政府的任何文件,对法律认为不同的法官可以进行修改。司法制约政府,如果判决日本政府承担责任,没有任何好商量的,日本政府必须承担责任。

  主持人:日本政府有上诉期吗?

  苏向祥:日本是两周。这个案件涉及到宪法性的文件,凡是涉及到宪法内容的时候,就会有三级审判,除了地裁、高裁、最高裁判。判决要旨没有涉及到宪法,我还没有详细看判决书的原文。我们坚信无论打到哪儿我们都和它打,我们就在日本用日本的司法考验日本政府的良知,考验日本法官的良知,对他们的良知进行审判。我们在中国法院胜诉了又怎么样,能够说服他们吗?在美国法院胜诉了又怎么样?

  主持人:日本法官由政府任命,所以政府影响法律判决,日本政府对战争赔偿是回避态度,这种东西是不是对法官有很大影响?这种影响是通过什么实现的?

  苏向祥:日本有一个法务省,有一个裁判官认定委员会,这些人都是政府官员,换句话说都是司法界的元老。他们有权任命法官或者撤销法官,也有权调换法官。我们只是猜测,如果法官任命委员会对法官进行调动是有期限,期限内的调动应当是合理的,可以从高级调到低级,也可以从低级调到高级。福冈案件的法官通过这个案件调到高裁去。

  主持人:联合声明里面提到因为日本政府当时在投降时命令把武器在中国就地掩埋,战后日本政府不应当承担责任。日本政府一天都没有停止对中国的战争行为,而且要负全部责任,你们对这种责任的认定是怎么认定的?

  苏向祥:前半段是我起草的,可以说是我们诉讼的依据。这段话被日本的司法裁判认定到里面,我们运用的是原文,日本陆军省发出命令,部队持有的化学武器瓦斯弹等等要在当天秘密处理掉,老兵接到这样的命令就将化学武器就地掩埋。我们发现这样的证据。后一段话说,这是五十年来日本政府一天没有停止对中国战争行为的侵略,这是日本民间山边游溪子的话,应当说是完全正确的。战前、战后的双重违法行为导致这次事件的发生,这次司法全部认定。

  主持人:上次谈到数百万颗炮弹?

  苏向祥:第一个资料来自于日本,那是史料资料。1927年日本陆军在日本大九野岛生产了七千多吨的类似于八四事件挖出来的化学武器桶介子器,有三千多吨运送到中国。另外把液体填充在化学武器里叫化学弹,日方承认70万发,中国认为是200万发。

  主持人:前几年终日双方有一个谅解备忘录,为什么拖了这么久,谅解备忘录执行怎么样?

  苏向祥:72年的时候中日没有建交,两国仍然处于敌对状态,按照战争法的规则来讲,战争仍然没有结束。没有签署和平条约就是敌对状态的持续。我们国家改革开放再加上自身国内的一些问题以及综合性因素没有向日本政府提出,日本政府一直没有向中国提供信息情报,也不承认。从95年联合国才签署了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在公约里面中国政府一个重大贡献就是在别的国家遗弃要想在被遗弃国的化学武器要在十年内销毁,写在联合国和平公约里面。包括包城,包括齐齐哈尔都是履行联合国和平公约,销毁过程当中涉及到技术、资金、环保方案等等达成了谅解备忘录,这是99年达成的中日两国政府关于销毁遗弃在华的化学武器备忘。进展相当缓慢,只有今年四月份两国政府才达成了依据谅解备忘录所规定的有关技术、资金、环保、建厂房的实质性协议。目前日本政府拨款将近300多亿日元,在中国吉林敦化、哈尔巴列修建无害化处理的工厂,现在只是往山上修公路,可以说只是开始,2007年完成是不可能的。日本政府有所作为,花了三百多亿日元,专门用于修公路、建工厂。但是进展很慢,我们敦促它,无论民间诉讼还是政府,督促日本积极主动、全方位履行。

  主持人:十月底苏律师要带受害人到日本去,从您的角度来看,对八四事件或者说现在搜集的证据也好,各方面的准备也好,这方面的情况请给我们做一下介绍。

  苏向祥:作为律师只是分析推测,决定权在日本律师。尽管这个案件胜诉了,我们不能说八四事件一定胜诉,我们要留有余地。我们相信所有化学武器受害者都会获得全面胜利,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八四事件我们想把齐齐哈尔当地的受害者请到日本,会见国会议员,向日本政府提出请求,会见日本民众和大学生,争取广泛共同的支持。甚至和日本的受害者站在一起共同诉讼,但是齐齐哈尔当地办护照很困难,需要盖派出所的章,派出所的章盖不上所有的人都去不了。可以说是一种无知的小气的狭隘行为,我们对这个行为提出了批判,向外交部写了信,罗列出齐齐哈尔政府对处理八四事件的六大错误,外交部正在调查,不会公布,但是应当引起中央层的高度重视。我们不能等着它同意,我们选择了河南的也就是本次事件死亡的李慧珍的遗属,邀请函昨天送到我的手里,10月26号左右我们就可以办完去日本的所有签证,传递中国受害者的声音是非常重要的。我们要做的是诉前的准备工作,什么时候提起诉讼?齐齐哈尔不提起诉讼就拉倒,齐齐哈尔当地受害者有愿意来的我们欢迎。我们什么时候起诉?我们要跟日本的受害者同一天起诉,同一个法官,同一个法院,拷问日本良心的时候到了。

  主持人:日本国内化武受害者请谈一下。

  苏向祥:日本的茨城县发生了井水中毒事件,当时查出来有十个小孩畸形,一查是井水含砷超标450倍,介子器的主要成分就是砷,所以出现了瘫痪、畸形、弱智。首先怀疑是介子器,但是不公布,不用调查事实,我们直接给你补偿,叫调查协助金。我去你那儿调查了,给你钱。支付以前所有的医疗费,以后所有的医疗费还要支付,每个人还获得数额不等的从五万到七十万日元的赔偿,一直领到死。日本政府就是为了避免正式解决,列到法律的形式就惨了。那个地方原来是海军化学武器填充厂,日本政府态度暧昧,也不调查了,调查结果公布真相大白更完了,受害人接了钱然后提起诉讼。代理中国受害者的律师团为他们提供帮助,而且吸收了很多年轻的日本律师代理这个案子。所有的事情准备好了,我们在一天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就让它判决,百分之百日本受害人胜诉,中国受害人不能说胜诉,但是拷问日本良心的时候到了。

  所有事件都一样,不同的是一个是日本人,一个是外国人,就看东京地方法院法官对这样的案件做出什么样的判决。我们现在在日本搞的一切活动全把日本的受害人请到我们的现场一起骂日本政府,控诉日本政府。这是一个侵犯人权的案件,不能拿调查协助金,全给钱也不要,要法律的公道。

  主持人:这么多诉讼案件,你是不是已经全身心投入这个案件,没有接受其它的案件?

  苏向祥:我本来在哈尔滨经营自己的律师事务所叫哈尔滨向祥律师事务所,现在没有时间经营在今年注销了。一直在全国各地跑,收入也减少了,和受害人感情加深了。不但影响家庭的收入,还要垫付很多费用,到现在为止支付了30多万人民币,目前买房子贷款,一个月还要还两千多块钱。这个工作是我一生追求的目标,刚开始没有那么高的境界有多么爱国。

  主持人:到什么程度会觉得完成自己的基本想法?

  宋向阳:收入只是够维持生活和办案件的费用,收入不好的话也做不了这件事情。我想八四事件这样之前可以接受,八四事件之后对中国人也是一次拷问,中国人做什么。我们不是说中国律师垫付不起这个钱,我们一个人的孤独诉讼是中国人的悲哀,为什么不能争取广大律师、广大民众来关注这件事情呢?关注的方式很多,对我们的行动予以认可也很重要。

  主持人:这八年来从最早相对来说势单力薄,我们政府是不是也起到越来越积极的作用?

  苏向祥:政府对日本化学武器事件,除了两国关系微妙变化之外,民间诉讼推动了两国政府对于化学武器的谈判进程。99年谅解备忘录的签署以及今年四月份实质性内容的达成之前,我们95年开始进行诉讼了,可以推动所有事件的发展。中国的外交官和所有国家领导人见到这个判决书太高兴了,为什么?这就是对日本歪嘴政治家的一掌,能不能把歪嘴打过来,这就是一个大棒子。用日本司法打他,如果像中国人天天对某些问题争议,说服力不够。日本司法是最权威的,日本司法已经认定所有的事实,你再谈判的时候可以闭嘴。中国的外交官可以理直气壮这么说,没有任何问题。

  主持人:在这次胜诉的过程当中,似乎法官个人起到了比较重大的作用。如果按照这样一个逻辑来推理的话,我们再往下是不是碰到类似人才可能胜诉?如果这样的话,胜诉掌握在一个人的手里,以前的败诉是不是和法官不支持或者不认同有关?

  苏向祥:我们认为化学武器案件的诉讼障碍不在于事实,也不在于法律,确实是日本法官的良知和勇气。在我们没有提起诉讼之前,日本法官没有正确的历史认识,他的个人背景、教育程度也没有那样的高度。是我们教育了日本的法官,我们觉得日本有良知的法官很少,怎么样让它们多起来?只能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唤起中国民众的声音,正确在法律的框架内予以表达,有理有据不单单说服日本法官,还说服日本政治家、日本民众。说服日本民众比说服日本法官还重要,因为法律是最后的解决方式,我们认为这件事情日本政府应当主动决定,立法解决。日本的政治家是由日本政府、日本民众选举出来的,日本民众不知道真相的话是很难做出正确选择。我们想从根本上,如果费用能够解决的话,我们希望八四事件的每个受害者都去。我们可以从南到北全方位进行巡回展览演讲,教育日本国民。所以说我们的战场不仅仅在法庭,我们的战场也在法庭外。我们最终目标也在法庭外。我们工作没有任何结果,两国政府谈判解决了才好。

  网友:听现在有几个对日索赔案?

  苏向祥:一个是97年提起的,一个是96年提起的,就这两起。下面就是八四事件,我是专门负责化学武器,全国律师协会成立一个组织民间对日索赔指导小组,我是负责化学武器的,是这个小组的委员。

  主持人:97年的案子还需要再打吗?

  苏向祥:代表诉讼相对于政治解决而言,相对于中国2000多个不能提起诉讼的受害者而言。我们不可能对所有的受害者提起诉讼,这是我们的策略。我们的目标是一揽子政治解决。

  网友:既然这个案子日本国是被告,日本国谁代表坐在被告席上?

  苏向祥:国家是政治实体不是人,被告是法务省的案件代理人。

  网友:日本教课书律师有没有进行法律干预?

  苏向祥:完全和中国有关系。教科书有诉讼案,甲勇三郎教科书诉讼案,他用完整的形式真实记录了历史真相,被日本的文部省做出调整,把731和南京大屠杀等八项内容删除。甲勇三郎向法务省进行诉讼,一审二审败诉,高裁胜诉。这是第一次以司法形式将南京大屠杀和731人体石堰载入教科书。这个官司97年获得胜诉,这起案件的首席代理律师是魏山红律师。

  主持人:日本政府对八四事件负连带责任您认为是不合适的,您认为日本政府应当什么责任?有没有罪过?您自己所希望的中日之间解决化武问题受害者问题最终以什么样的形式解决比较合适?

  苏向祥:齐齐哈尔地方政府的意见并不代表受害人的意见,也不代表中央政府的意见,这是我一贯坚持的立场。什么也不懂做出这样误导性的结论。9月29号判决就是非常实质性的案例,遗弃化学武器虽然是军国主义政府造成的,但是政府有一个更迭的过程。我们不要求它补偿,我们要求的是它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终身得到保障,这就是法律的形式。我们希望齐齐哈尔原告能够主张自己的权利,每个人获得140万人民币。一亿日元慰问金不都是给受害人的,包括日本人来中国齐齐哈尔调查的费用全都包括,到受害人手上也就两三万块钱,你接受吗?给你带来一生的痛苦你接受吗?我觉得应当完全主张权利,我们会给他们设好绿色通道,用法律的形式予以解决最合适。对于全体化学武器受害人两千多人,尤其现在炮弹爆炸的受害者可能有几万人,政治解决是我们的目标,达成双边协议,政治谈判的结果是一个途径,另外一个途径是通过国会立法以法律形式解决。日本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是什么?正确的历史认识。有正确的历史认识才有可能解决所有的问题。

  希望网友能够理性看待我们的胜利,这个胜利不是我们的目标,我们不能陷入喜悦当中,还没有到兴奋的时候。我们现在必须要做的是踏踏实实做好每一步工作,希望得到社会各界广泛有实际内容看得见摸得着的支持。到了中国人发表自己正确意见的时候,中国人民对化学武器受害事件有一副很好的牌,怎么出大家要思考这个问题。任何人都对诉讼事件在不同的途径能够给与帮助。如果没有中国民众的帮助,我们的诉讼是不可能进行全面的胜利。我们不仅仅要谋求日本人的帮助,中国人也要帮助,这样才能调动起日本更多的人帮助。怎么帮助大家思考。

  网友:这次所使用的法律和国际公约是哪一条?

  苏向祥:我们起诉的时候用海牙陆战公约第三条,认为个人有权起诉国家,日本政府认为不能,日本司法判断我们提出很多证据认为可以。最主要的任用还是日本的国内法,国家赔偿法第一条,主要就是这一条,其它还有日本的民法,关于出事的规定,日本法官做出决定。另外和法律双边关系的条约就是中日联合声明。基于两国关系的条约双边条约具有国际法效益,日本国内法庭用日本民法典和国家赔偿法,这次是中国法、日本法、国际法的大拼盘。

  主持人:日本在野党在国会发起联合提案关于中日民间索赔议案,化武解决议案是否讨论通过?

  苏向祥:慰安妇、劳工议案都有过,化武的议案正在联合国会议员,我们一直在找时机一次通过,现在还不是最恰当的时机,但是我们要为这个时机做准备工作。我们拜访国会议员也是这个目的。什么时候日本受害者和中国受害者一起诉讼的时候,这个时机就成熟了。

  网友:中国人不应该去祈求日本政府和法官的正义。

  苏向祥:我们认为这个诉讼我们不仅仅是救助中国的受害者,我们更是救助日本这个民族。日本政府的态度将日本人民带向何处并不明显。这个诉讼是贡献于全人类的诉讼,贡献于人类未来的诉讼。以公平正义的理念评判它,太小看这个诉讼。我们一定要跳出这个案件看我们的行动,跳出这个案件的结果看我们的行动,这是贡献于人类未来,贡献于人类和平的一次诉讼。

  主持人:您今后的律师生涯都贡献给对日索赔,你为什么要这样去做?仅仅是爱国主义?仅仅是为了履行律师职责?

  苏向祥:都不是。来自于点点滴滴踏踏实实做自己的工作和受害人接触,和日本民众接触,这些人逐步推动你认识诉讼的意义。让日本政府有一个清醒、正确的历史认识,这是非常重要的。有正确的历史认识才能发展全面的中日两国之间的友好友谊,没有正确的历史认识实际是危机四伏的。有了正确的历史认识,我们不是要小钱的,我们不是要法官可怜我们的,我们完全用法律形式爱国,推动日本政府正确认识解决所有的问题。在这种基础上才能谈到中日两国之间的和平友好,可以说才能谈到亚洲的和平稳定。

  主持人:中日之间遗留的历史问题特别主要是民间赔偿问题,完全可以在法律框架内解决,而且是完全可以用民间力量主导解决的吗?

  苏向祥:是的。中日两国关系建交时候民间力量推动,多少年来都是由民间力量完成的,我们化学武器诉讼对两国政府的影响太大了。完全可以认为民间的力量可以起到政府起不到的力量。

  主持人:对中国的民间声音越来越大,民间的力量体现越来越大,有人说这种民间力量的崛起跟互联网有很大关系。您能不能把这个关系评价一下?

  苏向祥:我们诉讼能够进行得这么顺利,包括八四事件在最短时间让日本人知道完全是由互联网传播的。中国普通民众爱国的表达方式完全是用网络表达的,希望用网络表达的过程当中,理性看待,不要把所有的事情混在一起。我们理性地在法律框架内解决一些问题,不希望过激的行为,过激行为不利于帮助解决问题。

  主持人:有学者认为网络民族主义不够,有人认为是过了头,请您评价一下。

  苏向祥:我不希望大家在互联网上或者在是某个论坛上空谈,我希望某一个人把自己的想法变为实际行动,能够推动事件的总体发展。

  主持人:非常感谢苏律师在百忙当中来到搜狐,请最后和我们的网友说几句话。

  苏向祥:谢谢各位网友的支持,有你们的支持,我们认为这是我们强大的后盾,我想日本的政府最害怕的不是中国政府而是害怕中国的人民,中国人民能够用正确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意见这是非常重要的,出好每一张手里的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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