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网山西频道/山西新闻网) 2003年12月23日,记者在垣曲县采访时了解到,1999年至2000年8月份,按照国家移民政策和有关规定,垣曲县古城镇北窑庄村121人先后办理了农转非手续,但每人5000元的生活安置费却被该村村委会克扣挪用,共计424000元。 垣曲县人民政府1999年下发的“关于移民工作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补充决定”中规定:对于农 转非移民,从淹没土地补偿费中,一次性付给每人5000元生活安置费。垣曲县古城镇移民办主任赵晓峰告诉记者,移民办2000年1月至2003年1月24日,分两批四次分别将农转非人员安置费60.5万元下拨到北窑庄村。并拿出详细账目让记者看。但北窑庄村村委会却有自定协议,第一批农转非人员61人,每人只发了2000元,第二批60人,每人只发1000元,至今尚有42.4万元没有发放。当记者12月23日上午采访该村支书张峰时,他却说,这些钱都盖了学校、敬老院,和搞了植树绿化,反正我没有装到自己腰包里。不过,我们想办法向上面要下钱,就给农转非人员补发。 记者采访了部分农转非移民,但许多人至今仍不知道,他们到底应领多少安置费。记者还了解到,古城镇10个自然村,除古城、西滩两村按5000元标准给农转非人员发放外,其他村都或多或少地有克扣农转非人员安置费的现象。(作者:车俊锋)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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