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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岁末年初要防盗防抢防火注意交通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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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1月02日18:45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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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月2日电(记者王雷鸣、杨维汉)公安部提醒有关单位和广大群众,岁末年初是刑事案件的高发期,特别是盗窃、抢劫、抢夺等侵财案件可能多发,各单位和广大群众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特别提醒返乡的外出打工人员要注意看管好自己的钱物,一旦遭受犯罪分子侵害,要迅速报警,并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
在2日公安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部长助理孟宏伟说,当前社会治安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刑事案件仍然高发,特别是一些重大恶性刑事案件时有发生;少数地方社会治安还不好。特别是最近一段时间,侵财犯罪案件有所上升。
在防盗防抢的同时,孟宏伟还强调,冬季风干物燥,存储、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情况增多,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元旦春节期间,人员流动量大大增加,车辆超载等违章行为可能突出,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各有关单位一定要进一步严格落实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扎扎实实地落实到位,坚决预防各类群死群伤的火灾、道路交通和其他治安灾害事故。广大群众也要遵守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防止发生火灾和道路交通事故。
公安部还就做好今冬明春社会治安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要求全国公安机关继续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方针,深入组织开展区域性严打整治活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依法加强社会治安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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