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字幕广告成投诉热点 |
|
|
| NEWS.SOHU.COM 2004年01月02日01:57 东方网-新闻晨报 |
|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大 中 小】【打印】 【关闭】 |
|
|
北京青年报22时15分供稿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颁布的《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暂行办法》昨日起正式施行,记者从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电视广告投诉中心了解到,字幕广告成为观众首日投诉的热点。
投诉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截至昨天下午5时,投诉中心总共接到观众的投诉电话30多个,电话来自全国各地,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为游动字幕广告、叠加字幕广告,“观众反映一些电视台的广告文字把节目的字幕给挡住了。”另外对广告节目转播不规范的投诉也比较多。
这位工作人员透露,总局已经安排专人对电视台播放的广告进行监看,比如有专门看用餐时间所播广告的,有专门监看电视剧中间所播广告的。对于这些电话记录,社管司应该会派专人调看所涉及的电视台的硬盘播出录像,核对投诉的内容,然后再作出处理意见。
国家广电总局要求各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和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向社会公开广告播放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记者发现,北京市广播电视局网站已经公布了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北京市郊区县广播电视广告播出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举报电话。
按照国家广电总局有关通知的规定,对群众投诉的广播电视广告问题,要区别情况,分类处理,其中确属违法违规的,要依法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此外,国家广电总局曾表示,将对全国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监听监看情况定期印发监看周报,对执行管理规定情况良好的予以表扬,对广告播放存在违纪违规问题的将提出警告,由省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整改。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除给予责任单位相应的处理外,还将建议当地有关部门对有关责任人及其主管领导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
|
|
|
|